根据工作要求,我单位对长期挂账资金项目进行梳理,发现宁波浩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留的6,120元(陆仟壹佰贰拾圆整)质保金已到期。经多次联系无果,现再次告知,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我单位将相应资金上缴区财政。
特此公告。
办理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3楼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4446
宁波市北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