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电动皮卡巡逻车(4座带斗)询比采购
2、预算金额:5.6万元;
3、提交资料时间:自2023年8月29日下午2:00至---2023年9月4日下午4:00止;
4、提交资料地点:宁波梅山行政大楼1511室,询比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人:魏祥 联系电话:18357485626
联系人:史海 联系电话:13566345417
5、报价方式:结构性报价,需提供车辆具体车型、参数、费用等信息,详见附件要求。
6、 供应商规模要求:中、小、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在宁波市注册企业,优先考虑
供应商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 已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电动皮卡巡逻车 | 座位数(含驾驶员):4座; 车型:带斗电动皮卡巡逻车; 车体结构:承载式框架结构; 刹车:带刹车助力系统; 最高车速:≥35km/h; 续驶里程:≥100km; 电机额定功率:≥4.0kw; 满载爬坡度:≥20% 其他配置:含空调; 整车质保:1年; 电池质保期:≥2年; 每年降效不超过≤10%。 | 1辆 | 56000 | 无品牌限定 |
三、评议程序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议标小组。
2、评分:中心议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标采购方案、价格、服务便利性、后续质量保障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说明:
1、当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不含三家)时本次评标无效。
2、评分由中心议标小组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得分一致的情况下,以报价优惠者优先,如果报价相似,以抽签为准。
四、定标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单位将在北仑之窗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求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中标,未接到通知视作未中标。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附件:电动皮卡巡逻车(4座带斗)询比采购项目投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