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清廉医保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持续释放种植牙政策红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区纪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要求,现就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口腔种植牙带量采购落地见效,引导医疗机构通过透明价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良好口碑等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医疗机构为老百姓提供质价相符的口腔种植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强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公益性和“锚”的作用,同时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按照符合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水平制定合理价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100%响应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100%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其口腔种植专用耗材(主要为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的平台采购行为。 (二)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100%完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约定采购量任务。 (三)严格按照明确的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费)全流程总价执行,其中三乙、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不超过4157元、3994元、3994元。 (四)继续执行宁波市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按照“技耗分离”的做法,口腔种植专用耗材(种植体系统和牙冠)叠加相关医疗服务费整体不超过国产3000元/颗、进口3500元/颗的费用上限,并纳入医保历年账户支付,相关种植牙费用的不纳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年度门诊总额指标不下调。 三、治理内容 (一)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 1.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及单颗常规种植的医疗服务全流程总价公示。 3.口腔种植专用耗材(主要为种植体系统和牙冠)一律从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严禁违规线下采购。 4.如期完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任务。 (二)落实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引导 1.参照公立医疗机构做法,规范单颗常规种植的医疗服务全流程总价公示。 2.参照公立医疗机构做法,响应口腔种植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 3.如期完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任务。 (三)强化对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的日常监管 1.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次均费用和单颗常规种植费用是否明显高于辖区内平均水平。 2.医疗机构存在拒绝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或隐瞒报量等情况。 3.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诊疗行为。 4.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情况。 5.医疗机构存在针对口腔种植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情况。 (四)继续执行宁波市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 按照协议管理要求,继续执行宁波市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 四、责任分工 (一)医疗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文件,督促医疗机构完成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任务,牵头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交叉检查,指导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执行宁波市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及责任分工,一体化协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医疗机构口腔种植诊疗路径,探索建立单颗常规种植标准化流程,防范口腔种植过度医疗行为,协同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交叉检查,规范口腔种植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 (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专用耗材的质量管理和“进、销、存”记录,汇总各医疗机构年度种植牙(体)数量,依法查处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落实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的核查,协同开展口腔专项治理交叉检查。 五、工作计划 (一)3月底前,督促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分配。 (二)6月底前,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培训、解读和宣传,全面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和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调控目标。 (三)10月底前,按照市局制定的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计划,落实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交叉检查。 (四)12月底前,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市医保局。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贯彻落实区纪委区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按照目标任务和治理内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推进部门协同。相关单位要从“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高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指导、部门协同和区域联动,纵深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强与纪检部门沟通,同向发力,实现全行业、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月考评”制度,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诚信经营、费用标准和口腔种植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开展情况等内容,加强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与价格引导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跟踪问效的长效机制,持续释放种植牙相关政策红利。
附件:1.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附件1 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建荣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袁继明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康春飞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傅旭东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杨益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成 员:沃孝盈 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科长 易发国 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姜 晴 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王春辉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与科教科科长 徐 晖 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张 丁 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袁继明牵头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 2 北仑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填报人员: 联系方式: 填报事项 | 填报内容 | 备 注 | 约定采购量①完成量(套) |
|
| 开展 数量 | 单颗种植数量(牙位) |
|
| 全牙弓种植数量(例) |
|
| 平均 费用② | 单颗种植(元/牙位) |
|
| 全牙弓种植(元/例) |
|
| 最高 费用② | 单颗种植(元/牙位) |
|
| 全牙弓种植(元/例) |
|
| 限价支付③种植牙数量(牙位) |
|
|
注: ①指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约定采购量; ②指医疗服务调控目标全流程总价和专用耗材费用的总和; ③按照国产品牌 3000 元/颗、进口品牌 3500 元/颗收费的种植牙,费用内涵按甬医保发〔2022〕28 号文执行; ④每月3日前汇总上月数据报至区医保局医服科。
附件: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