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4日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澍淼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梅山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庭长;
宋建侠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傅赛君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柴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叶思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梅山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梦霞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申 亮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免去:
方祖军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梅山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瑛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澍淼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宋建侠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柴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叶思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傅赛君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