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区学校 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事业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甬教安体〔2023〕3号)文件要求,经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8日起恢复中小学校部分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除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所有公办中小学校的室外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公众开放;鼓励民办学校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寄宿制学校视情决定是否向公众开放。
二、工作原则
(一)应开尽开原则
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要做到应开尽开。除重大赛事、维修保养、极端天气等原因外,全年向公众开放,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开展晚自修的初中学校工作日可不开放。学校应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体育设施开放的具体项目、时间和形式,因场馆设施维修、保养、重大赛事活动等各种原因需要暂停开放时,须提前告知。
(二)非营利原则
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以非营利为原则,应免费向社会开放。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免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
(三)科学管理原则
学校要制订并完善门卫登记制度、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组织、制度、责任三落实。保证开放学校场地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健身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实施时间
中小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自2023年4月8日起恢复实施。如有疫情防控、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须暂停或调整开放时间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四、开放办法
A类学校:无住校生、无晚自修的中小学校,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且安排在教学时间之外,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B类学校:无住校生、有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有住校生的学校,如果开放,参照B类办法。
五、开放要求
学校要根据本校体育场地设施类型和开放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各开放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等多种形式,将开放信息及时告知周边群众;要提前做好场地设施检查维护、环境卫生消杀等准备工作;要安排好管理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六、考核办法
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成立文体资源对外开放管理协调小组并将开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走访开放学校,了解相关学校开放情况,在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下拨专项经费。
附件:点击下载.docx
1.北仑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考核细则及办法
2.北仑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公示牌(样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