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628/2023-18666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土地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628/2023-186665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精神,摸清北仑区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分布情况,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工作任务
(1)定级工作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结合森林、草原调查监测等数据资料,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为依据,开展北仑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形成体现北仑区园林草自然属性和区域差异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成果,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
(2)基准地价制定
在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按照《园地估价规程》(报批稿)《林地估价规程》(报批稿)《草地估价规程》(报批稿)开展北仑区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并形成文本、表格、图件等成果。
2、成果汇交
(1)文本成果
文本成果包括园地、林地和草地定级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园地、林地和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基础资料汇编。
(2)图件成果
包括中间成果图和最终成果图。其中,中间成果图为园地、林地和草地定级单元图等图件,最终成果图为园地、林地和草地定级分布图。
(3)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园地、林地和草地定级面积汇总表,园地、林地和草地基准地价评估汇总表,园地、林地和草地定级数据库。
最终以省厅印发的定级技术方案为准。
三、其他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至我局报名,并提供项目标书。我局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企业现有资质及业绩,经综合考评,择优选择一家服务企业,总价上限为28万元。
5、项目涉及的相关资料可向开发利用科咨询,咨询电话:0574—89384372。
6、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标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4367
邮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820室
附:《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分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议报价最低价为评议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议基准价/评议报价)×2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
2 | 项目实施方案(25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实施背景和发展现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了解程度,编制具体、详细、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工作程序、标准科学严谨程度,组织结构清晰状况,建设目标和总体技术路线与用户需求吻合程度等,优秀:25-20分,良好:19-14分,其他:14分及以下。 |
3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2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实施是否有明确的管理组织构架、监督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工期保障措施、项目数据保密措施,实施进度的把控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优秀:20-16分,良好:15-11分,其他:10分及以下。 |
4 | 企业实力 (12分) | 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乙级的得1分,测绘资质甲级的得3分; 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资质乙级的得1分,城乡规划资质甲级的得3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每缺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 ||
5 | 项目组人员情况(21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教授级高级职称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获得过自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利用规划奖项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土地类课题研究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土地管理、测绘(含测量)、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地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类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 注:同1人有多个证书的,按1个证书计算;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国土资源或者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一等奖个人得奖证书的每人3分,最高得6分。 (上述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体现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 | 类似业绩 (2分) | 供应商承担过园林草定级或耕地质量评定相关项目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