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梅山办事处: 近期,我省个别地方发生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五一”小长假、中高考即将接踵而至,今年又是杭州亚运会(亚残会)举办之年,为防范化解餐饮服务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亚运、保安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北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的总要求,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杭州亚运会(亚残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中央厨房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企业、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 (二)重点内容。 1.食品许可。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冷食类、生食类等经营活动。 2.制度执行。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控制度是否规范落实。 3.食材采购。是否从合法有资质供货商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食材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外购散装熟食。 4.专间管理。经营冷食类、生食类的是否按要求设置预进间,进入专间人员是否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 5.加工制作。加工用具、容器是否有明显区分;是否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织纹螺、河豚鱼、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学校食堂是否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6.餐具洗消。是否配备适应经营规模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7.环境卫生。是否及时清理餐厨剩余物、污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做到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是否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 8.配送过程。中央厨房、集配单位配送车辆、容器是否专用,是否按要求清洁消毒;食品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按要求标注相关内容;集配单位根据标注检查食品的中心温度,60℃以下的,食用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60℃以上的,食用时限不得超过4小时。 9.食品留样。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留样;食品留样的数量、温度、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三、整治措施 (一)全量排查。各所(办事处)组织力量对重点对象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做到一家不漏、有记录可追溯。同时,对照 9 大类重点内容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掌握问题单位和隐患情况。 (二)培训约谈。各所(办事处)以街道为单位组织一次培训约谈会,参加对象为企业负责人(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讲清食品安全重要性,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跟踪闭环。对检查中设施设备陈旧、地面墙面破损、专间设置等硬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限期企业进行改造提升,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对排查中发现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的,要跟踪复查,确保风险隐患闭环处置。 (四)严惩重处。严格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未落实“日周月”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未经检疫检疫的肉类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曝光。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对违法者产生有力震慑,持续释放震慑效果;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力度,推动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自律,形成正面宣传与警示震慑“大合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随着气温的上升,餐饮服务环节进入食品安全事件多发季节,加上今年的“五一”婚宴预定、旅游迎来“井喷”,各所(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优化食品安全环境、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从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高度,把此次行动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所(办事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统筹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将此次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深挖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风险隐患。 (三)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应迅速核实、依法查处。对舆情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保持高度敏感性,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事件,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2023 年 5月 22日前,以所(办)为单位上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报表和工作总结。联系人:周芳杰,联系电话:89383896。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报表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报表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 类别 | 项目 | 有关情况 | 检查情况 | 检查单位数(家) |
| 发现问题单位数(家) |
| 发现问题隐患(个) |
| 责令整改(家) |
| 查处情况 | 立案查处(件) |
| 停业整顿(家) |
| 罚款(家) |
| 罚没金额(万元) |
| 移送公安机关(起) |
| 曝光情况 | “红黑榜”公示(期) |
| 公布 “红榜”(家) |
| 公布 “黑榜”(家) |
| 曝光典型案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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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罚没金额以立案时数据统计。 上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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