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5-25

部门职责

北仑区总工会是全区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北仑区委和省、市总工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贯彻执行区委、省、市总工会的工作方针,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贯彻北仑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和区政府及省、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规章草案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四、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监督、检查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街道(乡、镇)以上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活动。

七、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劳模、省级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指导、协调。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及省、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