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3-18606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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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宁波市立迅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铝合金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建〔2023〕57号

宁波市立迅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宁波市立迅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铝合金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建议及专家意见,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铝合金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横浦村下三山158号1幢1号。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租用宁波市立新电镀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北仑区新矸化工厂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横浦村下三山158号1幢1号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2406.51㎡)实施“铝合金新材料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铝氧化线和1条清洗封闭线。主要设备为包括铝氧化生产线1条、清洗封闭生产线1条、冷冻机3台、过滤机26台、整流器12台、循环流动泵3套、冲床3台、数控车床5台、折弯机2台、钻床4台、风机2台、空压机3台、纯水系统1套、废气处理装置3套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冲压、机加工、除油、水洗、碱蚀、化学打砂、化学抛光、酸洗去灰、中和、阳极氧化、染色、封孔、清洗、封闭、烘干等。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含磷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染色废水经芬顿氧化脱色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汇集后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40%回用于生产线,未回用部分生产废水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PH、COD、石油类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应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总铝、总铁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酸雾、硝酸雾收集后经过3套二级碱液(1套尿素和氢氧化钠溶液;2套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高于楼顶达标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机加工异味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设施排出厂房外。厂区内硫酸雾、硝酸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四)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五)全面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按照环评、安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并配套导流沟,做好车间地面和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漏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量17466m3/a,COD 0.699t/a,氨氮0.048t/a,总氮0.231t/a,氮氧化物0.287t/a。COD、氨氮、氮氧化物需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COD、氨氮、氮氧化物需按要求进行区域内等量削减替代。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