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3-18601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工商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859/2023-186012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宁波北仑瑞森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无从重从轻情节,予以一般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你公司作如下处罚:罚款100000元。
由于不能直接、邮寄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北仑区大碶街道坝头东路51号209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仑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起诉。你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陈松涛、朱贤峰 联系电话:0574-8678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