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05-12 20:57:14 来源:区检察院 阅读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3年5月10日上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吴秀峰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倪联辉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吴秀峰代表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成钢传达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潘银浩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益军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倪联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吴秀峰指出,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党组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扣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有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14个集体、82人次受到上级检察院表彰,多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市推广。但在巡察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服务重大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够到位,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烈;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有力,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司法作风不够严谨细实,内部管理不够到位;基层党建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管理存在不足,党员发展不够重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人才队伍的培养不够重视。

吴秀峰就区检察院党组巡查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要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推动案件质量评查整改落地见效,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强化争先进位意识。

周成钢对巡察整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上要到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同题共答;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照单全收;提高整改实效,坚持见底清零。二是责任落实上要到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性。要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实问题整改责任;要压实工作责任,动态管理,细化问题整改举措;要溯源堵漏,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跟进监督上要到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系统性。要加强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督,坚持上下联动。

吕益军对区检察院落实巡察整改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夯实基础争进位。扎实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基础性工作,补齐短板,稳步进位,实现北仑检察工作整体协调科学发展。二要奋力创新树品牌。坚持以自贸区法治保障中心为突破口,将其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服务营商环境的标志性成果。三是主动作为谋发展。要坚决以“一号改革工程”为指引,提供更具针对性、更为优质的检察服务,能动履职增强融入度。四是凝心聚力抓队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继续营造努力干事、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倪联辉代表区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对于巡察组集中反馈的问题,院党组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下一步院党组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加紧落实,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和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聚焦重点工作,狠抓作风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引领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抢抓机遇、举一反三,加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