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576/2023-183938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科技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576/2023-183938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施细则》(仑科【2022】42号)、《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仑科【2020】2号)以及《北仑区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仑科〔2019〕4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北仑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进展已至中期的北仑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及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二、申报内容
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的中期绩效任务表及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附件1)或《北仑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等申报材料,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中期检查由科技局归口业务科室对项目中期自评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项目情况组织第三方开展实地抽查。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中期检查申报截止到6月30日;
第二批中期检查申报截止到10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相关成员按期、如实填报并上交检查材料。
2、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结果,将作为项目中期资助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请各承担单位务必重视。
3.请各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已到期或已达验收条件的,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对于不能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任务书约定的完成时限前3个月内,向区科技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延期申请一般不超过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业务咨询:高新科孙老师 联系电话:89383437
计划科舒老师 联系电话:89383444
附件1: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附件2:北仑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