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MB1593493A/2023-18289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MB1593493A/2023-182894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各街道办事处,大榭经济发展中心和甬保经济发展中心,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北仑区模具及关联产业中小数字化改造工作,根据《北仑区模具及关联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方案》(仑政办〔2022〕73号,以下简称改造方案)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一批模具及关联产业中小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名单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涉及模具钢生产、热处理及精加工、标准件及非标件制造、模具设计及生产工艺研发、模具加工制造、模具加工检测装备制造、模具使用等生产环节和工艺的中小型工业企业。
已参加模具行业数字化改造“百企提升”活动并获得财政补助的企业,因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提升等原因,开展与原数字化建设内容不同的改造,在出具含具体内容说明的不重复建设承诺书后可列入本次试点。
二、扶持内容
1.扶持政策。对列入试点的模具及关联产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试点的,按照软件投入额(不含税,下同)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开展改造的信息终端、网络设备、数据采集设备等关键硬件按照投入额的25%,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已经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企业,从数字化改造程度、改造效果等方面进行验收,精选3-5家作为数字化改造样本企业,作为其他企业看样学样的样本,对样本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
2.具体要求。企业数字化改造采用总包制,即由1家服务商承担软件及关键硬件设备等投入改造工作,企业确需多家服务商支持的,由企业选择其中1家服务商申报补助,总包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总包商由企业自主选择,由重点总包商服务的企业优先列入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应聚焦产品及工艺设计、生产装备、生产过程、仓储物流、数据互联互通等核心环节的数字化,行政及办公软件投入不得列入支持范围。1家企业享受本政策补助1次。
3.改造期限。本次申报试点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8日前完成改造工作,经信局将视情组织专家开展实地验收工作。改造方案印发之日(即2022年11月21日)前已签订总包服务合同或支付相关费用的,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三、有关要求
请各街道和经济发展中心配合做好试点企业排摸和政策宣传工作,有意向参与模具及关联产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的企业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模具及关联产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申请表(附件1)和模具及关联产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汇总表(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和扫描版)上报至区经信局。联系人:李光霞,刘家鹏;电话:89384557,89384559。邮箱:108026759@qq.com。
附件:1. 模具及关联产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申请表
2. 模具及关联产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汇总表
3. 北仑区模具及关联产业数字化重点总包商简介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