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046J/2023-182058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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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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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

3.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

5.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6.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7.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殡葬改革、婚俗改革。

8.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

9.拟订养老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

10.负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

11.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2.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监督检查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本级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15.负责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7.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8.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本级包括综合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所(民政执法保障中心)、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7685.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768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5.36万元,占85.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43.00万元,占10.42%;其它收入0.98万元,占0.00%;上年结转726.52万元,占4.1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17685.8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5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13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8.28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4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6.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0万元、其他支出(类)2147.5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81.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33万元,项目支出16286.27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535.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843.00万元,上年结转577.37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5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98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8.28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4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56.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0万元、其他支出(类)2147.54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36.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3430.93万元增加1905.26万元,主要是2023年大榭街道救助、养老、残疾人等项目预算并入到民政局,总体预算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55.44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934.43万元,占97.38%;卫生健康支出(类)48.28万元,占0.31%;农林水支出(类)139.45万元,占0.90%;住房保障支出(类)156.59万元,占1.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0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55.4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47.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199.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85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经费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4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13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46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经费区级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92.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5.02万元,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3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1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体检费预算调整为全区统筹安排。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体检费预算调整为全区统筹安排。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95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47万元,增长8.7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350.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08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是大榭街道预算并入、补助标准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6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5.46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高龄津贴补助根据老人数量正常增减变动、大榭街道预算并入。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47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4.22万元,增长52.84%,主要原因是大榭街道预算并入、遗体接运费提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460.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35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新增认知症专区改造项目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136.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6.63万元,增长27.19%,主要原因是大榭街道预算并入。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20.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3.42万元,增长79.28%,主要原因是社会工作人才奖补预计2023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3479.6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56.96万元,增长19.06%,主要原因是大榭街道预算并入。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86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74.24万元,增长15.03%,主要原因是大榭街道预算并入。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77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9.74万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大榭街道预算并入。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5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7.16万元,下降29.29%,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中暂不包括上级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3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6.95万元,下降27.43%,主要原因是2023年物价补贴根据实际需要预算。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8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5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6万元,增长52.4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基数增加。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39.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45万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减少。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1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7.00万元,增长132.56%,主要原因是小型水库移民资金系上年结转上级补助,预计2023年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5.6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41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9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应急救护经费预算。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9.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客、区外来客需工作就餐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199.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7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发生社会福利院扩建补助,2023年无相关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2147.54万元,占97.63%;农林水支出(类)3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9万元,占2.2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49.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32.0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日常性业务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115.54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临时救助、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生命关爱工程等项目。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33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6.92万元,增长6.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9.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054.21万元,项目3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0.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1.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2.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9.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0.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1.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2.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3.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4.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7.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2.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5.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7.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8.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反映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

3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