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3-181932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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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吉利春晓FX11车身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建〔2023〕21号

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吉利春晓FX11车身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吉利春晓FX11车身部件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大道188号。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167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739.2万元),利用原项目现有场地(主要通过增加各喷房的喷涂机械手数量以及工作时间来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实施“年产10万套吉利春晓FX11车身部件技术改造项目”。技改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新增10万套FX11车身部件,全厂可实现年产20万套车身部件的生产规模。项目新增主要设备包括废料线1条、焊接线1条、焊接机器人本体96台、大涂装喷涂机器人4台、大涂装喷胶机器人2台、小涂装喷涂机器人6台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冲压、焊装、涂装以及脱脂、磷化、电泳等。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总镍执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锌执行GB8978-1996一级标准,氨氮、总磷应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纳入春晓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切实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生产过程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

项目各股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其中,焊接烟尘依托现有焊接车间移动式除尘设备,并将CO2保护焊焊接烟尘收集后经滤芯过滤处理,对集中焊接区焊接烟尘收集后经“静电+过滤”处理;电泳烘干废气依托现有1套热力回收式燃烧装置(TNV)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大涂装车间面漆喷房和罩光漆喷房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的迷宫状纸质多级过滤器干式除漆雾后,引入1套沸石转轮浓缩,再与凝胶烘干废气、面漆闪干烘房废气一并排入1套TNV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面漆(罩光漆)烘干废气依托现有1套TNV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小件涂装喷房有机废气依托现有迷宫状纸质多级过滤器干式除漆雾后与烘房废气一并进入现有1套RT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另外,项目拟新增危废库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抽风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废气中,涂装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企业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作为企业日常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涂装废气共用排气筒,故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要求;同时企业RTO、TNV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浓度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30、300mg/m3作为企业日常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四)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水量155380m3/a,COD6.281t/a,氨氮0.445t/a,总镍0.05/a、氮氧化物18.18t/a,VOCs 39.831t/a,颗粒物2.272t/a。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水量359800m3/a,COD16.42t/a,氨氮1.459t/a,总镍0.085t/a、氮氧化物33.638t/a,VOCs 96.269t/a,颗粒物4.005t/a。COD、氨氮、氮氧化物、VOCs(其中30.37t/a)按要求从关联企业等量替代削减,颗粒物及VOCs(其中9.461t/a)还需按要求进行区域内等量削减替代。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