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69K/2023-18181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69K/2023-181816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根据区委部署,2022年5月中旬至8月中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0月14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持续加大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定期督促相关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展,严格落实“台账式管理”和“清单式销号”,确保整改扎实推进。巡察反馈具体问题28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3个、正在整改5个,建立完善制度12项,开展谈话提醒37人次,进行批评教育38人次。
二、反馈意见的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方面不够到位,结合实际抓落实有欠缺。”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开展非法垃圾点排查行动,加快改造大港五路、六路排水管网。
(2)针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加强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牵头协调作用,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建立运行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二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体系,推动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综合查一次”工作,持续加大专题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力度。
2.关于“部分重点工作推进尚存短板”问题的整改
(3)针对“‘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工作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牵头组织开展“两路两侧”绿化建设专项行动,及时恢复林草植被,加快推进立体绿化,进一步提升绿植覆盖面和美观度。二是全面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督查工作,按照“行业牵头、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督促整改,并落实清单销号。
(4)针对“‘三改一拆’长效管控机制运转不够高效。”问题。一是针对超过一年未拆除的新增违章建筑,全部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二是尽快出台《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违建管控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督检查。
(5)针对“市容市貌品质亟待提升。”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第三方单位的日常监管和督导考核力度。二是开展树穴垃圾、道路油污等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升市政园林养护标准。
(6)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结合“七张清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排查化解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城镇燃气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燃气金属软管更换工作的宣传力度,增派相关人员力量,多措并举提高更换效率,及时完成更换计划。
(7)针对“渣土处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备案核准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场踏勘手续,从严落实审核监管,基本实现了全年产生与消纳供需平衡。二是利用好市“土盾”系统进一步加大渣土处置批后监管力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备案核准。三是持续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车轮带泥、车体挂泥上路等行为。
3.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8)针对“执法覆盖面不够广。”问题。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梳理我区综合执法领域高频处罚事项和“零办件”事项,积极研究推进未覆盖事项执法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监管“一件事”执法联动工作,加强违法行为发现、案件移交、查处工作,进一步拓宽执法覆盖面。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执法事项覆盖面纳入对街道执法中队的考核内容,并加大日常考核督查力度,每季度进行通报。四是认真研究学习周边区县执法办案先进经验,加强业务交流,助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提质扩面。
(9)针对“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全面检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情况,强化内部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二是以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扎实做好行政执法队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10)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大对案件办理的监督力度,健全办案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三级案审保障机制,从严把好法制审核关。二是围绕《宁波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法律法规,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11)针对“数字监管执法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落实数字监管平台贯通工作,强化数字化终端使用,多途径开展数字化终端使用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数字化建设管理,提高“宁波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有效接入率。
(12)针对“生态执法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案件移交、进度跟踪等程序,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对接协调,促进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二是提高信访投诉案件受理效率,接诉后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勘验,及时做好各类受理答复工作。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3)针对“局本级个别工程项目实际支付超概算,但未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2017年以来个别邀请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的确定未经局党委或局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新增大额度工程资金均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做好加强招标工程项目审核,做好超支预警工作。
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检视。进一步完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风廉政责任分解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做好“三张清单”及“三大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辅助队员监督管理,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考核。
(15)针对“履职风险排查化解力度亟需加快。”问题。一是召集相关科室及执法中队专题研究部署履职风险化解工作,对照既有清单逐一核实,倒排时间表。二是针对尚未化解的风险点加大攻坚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化解进度。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常态化履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3.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等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6)针对“未按规定处理礼品、礼卡。”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依纪依规处理礼品礼卡。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卡,规范出车审批和用车登记制度。
4.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7)针对“提前设置不合理条款。”问题。一是加强招标制度学习,进一步理顺工程管理发包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加大对不合理条款的审核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竞争环境。
(18)针对“评标环节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北仑区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等招标管理办法、制度、流程执行。二是加强工作自查,定期开展招投标监督管理“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5.关于“采购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9)针对“预选承包商招标缺少竞争性。”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进行采购。二是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开确定采购3家草花供应单位。
(20)针对“对中标单位后续履约情况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从严审核项目招标文件,加大对中标单位后续履约情况监管力度,要求中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重要事项严格遵照落实。二是对下一轮中标养护单位合同履约期满后的绿化苗木及时进行清点,并加强苗圃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及每年度树木清点签证等工作。
(21)针对“部分服务项目考核不严格。”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园林养护相关考核办法,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二是持续加大对退红空间及无人管养绿地的监管力度,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城区绿地现状。
(22)针对“采购合同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完善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考核惩罚条款,严格按照考核条款落实相应惩戒措施。二是科学规范制定采购合同,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经费拨付、考核惩罚条款等采购合同细则
6.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23)针对“对专项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从严把关专项补助资金审核,未经审批一律不予补助的要求。二是积极对接区财政局修订完善《北仑区环境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将新购置的环卫车辆纳入补助对象。
(24)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规定封存私存账户,举一反三,开展私存私放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持续加大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
(25)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积极对接相关公司,加快办理过户手续。二是聘请第三方及时进行评估及登记入册,并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在后续绿地改造提升中视情利用现有盆景。
(三)在“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深入,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1.关于“个别支部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6)针对“市政中心党支部个别月份未召开支委会,个别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市政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并立行立改。二是强化党建工作检查,开展下属党支部自查互查,加强互相交流,及时发现并改正不足。
2.关于“干部选任和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7)针对“干部选任个别推荐对象民意情况偏低;干部职级晋升中部分人员的考察报告落款时间在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时间之后;干部轮岗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二是积极对接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局系统干部轮岗方案。
(28)针对“2019年有多名干部因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私自保管证件等问题受到问责,本次巡察仍发现个别干部因私出国旅游无证件领用记录。”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目前已集中保管全局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各类证件。二是严格执行证件领用登记制度,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抓紧抓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大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综合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整改促提升,自觉将巡察整改与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助力北仑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574-86781251,传真:0574-89383457,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