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5102/2023-180791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5102/2023-18079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2.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
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区本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基础教育等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协调全区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7.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8.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综合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校长、园长)的培训。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
9.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出国留学人员等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
10.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1.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本局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北仑区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教育局本级和局属宁波市北仑区教研室、宁波市北仑区教育装备中心、宁波市北仑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宁波市北仑中学、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宁波北仑明港高级中学、宁波市北仑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宁波市北仑区中心幼儿园、宁波市北仑区新蕾幼儿园、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宁波市北仑职业高级中学、宁波市北仑区泰河中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宁波市北仑区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宁波东海实验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阳光学校、宁波市北仑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实验幼儿园、宁波市北仑区梧桐艺术幼儿园、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幼儿园、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大碶中学、宁波市北仑区芦渎中学、宁波市北仑区郭巨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实验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高塘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中心学校、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学达小学、宁波市仑区实验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小浃江中学、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联合实验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大碶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白峰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实验学校、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博平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实验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泰河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小学、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灵山书院、宁波市北仑区蔚斗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柴桥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三山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松花江中学、宁波市北仑区顾国和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中学、宁波市北仑区绍成小学、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小学、宁波市北仑区华山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学校、宁波市北仑区白峰小学、宁波市北仑区长江中学、宁波市北仑区岷山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霞浦学校、宁波市北仑区白峰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淮河小学、宁波市北仑区九峰小学、宁波市北仑区小浃江小学、宁波市北仑区滨海新城实验学校、宁波市北仑区育英小学、宁波市北仑区育才小学、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第一小学、宁波大榭开发区第二小学、大榭中学、宁波大榭开发区社区教育学院、宁波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和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单位预算,共计76家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37388.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23738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338.66万元,占90.3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00.93万元,占0.33%;其它收入17181.78万元,占7.23%;上年结转5066.82万元,占2.13%。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237388.1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类)236987.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45.8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6699.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04.84万元,项目支出87183.7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4685.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338.66万元,上年结转346.3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21428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45.8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685.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05071.51万元增加9613.53万元,主要是大榭街道学校纳入教育局部门预算,教师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214284.47万元,占99.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57万元,占0.09%;卫生健康支出(类)58.20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类)145.80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3.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75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会经费标准提高。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3778.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21.48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增加。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52444.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97.17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市补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61947.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81.61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34412.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32.04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新疆班人数减少。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2990.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112.59万元,增长492.92%,主要原因是上年指标细化到学校,2023年部分指标未细化分配。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11720.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80.54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市补经费。
8.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2429.9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7.49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大榭社区学校增加,支出增加。
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290.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6.16万元,下降18.55%,主要原因是社区教育专项增加。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1352.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1.84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市补专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550.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36.48万元,下降37.94%,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03.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301.05万元,下降68.22%,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5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2.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69.49万元,下降76.45%,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99.79万元,下降82.88%,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99.18万元,下降82.83%,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5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05万元,增长86.52%,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增加。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6.86万元,下降89.46%,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9.97万元,下降83.01%,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4.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67.69万元,下降90.43%,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71万元,下降82.63%,主要原因是学校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减少。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20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69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50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6.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1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7.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客、区外来客需工作就餐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4.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学校公车购置数比去年减少。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24.8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下属学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校公务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1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0.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39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4480.57万元,项目45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9.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3.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15.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16.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7.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8.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7.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