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MB1593493A/2023-18030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MB1593493A/2023-180309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甬制造业办〔2022〕26号)精神,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建设,提升企业绿色低碳水平,决定以石化、化工、钢铁、造纸、建材、纺织印染、化纤、有色、铸造等行业为重点,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采用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供汽、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等手段推进的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
(二)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非碳酸盐原料替代、生物质化工等原料结构优化,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报废汽车拆解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业边角料、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
(三)工业节水改造。工业园区、企业应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开展的节水改造。
(四)再制造。工程机械、高端装备、高端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再制造。
(五)绿色低碳改造。以促进社会节能降碳为目标,实施的生产工艺深度脱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等绿色低碳改造。
二、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的要求
应为2023年在建、拟开工建设,符合产业、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未列入节能主管部门“两高”清理名单,开工前能获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开工程序、手续完备,原则上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
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附件表格上报产业转型升级科, 联系电话:89384862。
附件:2023年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汇总表.docx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