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859/2023-17938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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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通告(2023年第二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2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检,共抽取豇豆3.264kg(购进日期:2022年11月2日),其中1.352kg备样,售价均为5.96元/kg。经检验,上述豇豆所检项目中三唑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已查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世纪甬辉生鲜超市于2022年10月30日从柴桥菜场附近的一个小摊贩处购进3.3kg豇豆,购进价格为6元/kg。(当事人购进上述豇豆时未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票据以及上述批次豇豆的检验合格报告)。2022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抽检批次豇豆。上述批次豇豆共售出3.3kg(包括抽样检验3.264kg),售价为5.96元/kg(因滞销,当事人以低于成本价的售价销售上述批次豇豆)。故认定上述批次豇豆货值金额为19.67元,违法获利0元。本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再经销不合格的食品,同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宁波市北仑区荟家食品店经营的豇豆、猪前夹心肉和猪仔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2日,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北仑区荟家食品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11-02)、猪前夹心肉(购进日期:2022-11-02)和猪仔排(购进日期:2022-11-02)进行抽检,豇豆的抽样数为3.562kg(含备样1.746kg)、猪仔排的抽样数为3.474kg(含备样1.672kg)、猪前夹心肉的抽样数为2.69kg(含备样1.304kg),并送往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经检验,上述豇豆所检项目中三唑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猪前夹心肉和猪仔排所检项目中替米考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已查明:宁波市北仑区荟家食品店于2022年11月2日从戚家山生鲜批发市场摊位采购的,共购入该批次猪仔排5kg,进货价格为58元/kg,进货金额为290元,共购入该批次猪前夹心肉2.69kg,进货价格为32元/kg,进货金额为86.08元。上述豇豆是当事人2022年11月2日从宁波蔬菜批发市场采购的,共购入该批次豇豆5kg,进货价格为6元/kg,进货金额为30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抽样批次猪仔排、猪前夹心肉、豇豆时没索取供货者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合格证明材料)。2022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抽检批次豇豆、猪仔排、猪前夹心肉。当事人已将前述5kg豇豆全部售出(包括用于抽样的3.562kg),零售价是7.76元/kg,货值金额为38.8元,违法所得8.8元;已将前述5kg猪仔排全部售出(包括用于抽样的3.474kg),零售价是63.96元/kg,货值金额总计319.8元,违法所得29.8元;已将前述2.69kg猪前夹心肉以39.98元/kg的价格全部销售给检测机构,货值金额总计107.5元,违法所得21.42元。综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猪仔排、猪前夹心肉、豇豆的货值金额为466.1元,违法所得60.02元。本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再经销不合格的食品,同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三、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星阳高胜刚淡水产摊经营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星阳高胜刚淡水产摊销售的黄鳝进行抽检,共抽取黄鳝2kg(购进日期:2022年11月4日),其中1kg备样,售价均为110元/kg,并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经检验,上述黄鳝所检项目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后处理情况。已查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星阳高胜刚淡水产摊于2022年11月4日以74元/公斤的价格从老菜场一摊贩(具体信息不详)处购入3公斤黄鳝,共计222元。购入后放于经营场所进行销售,售价为110元/公斤。2022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抽检批次黄鳝。上述批次黄鳝均已售出(包括抽样检验2kg)。综上,涉案不合格黄鳝货值金额共计330元,违法所得为108元。本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再经销不合格的食品,同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