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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北仑区级个性指标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1-08 10:28:57 阅读次数: 来源: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仑流管中心〔2023〕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了有序推进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工作,推进浙里办“新居民一件事”的应用,保持政策的连续、公正和合理,确保2024年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对2024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体系中的“北仑区级个性指标”部分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调整好的《2024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北仑区个性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2024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北仑区级个性指标

2024年版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继续采用“省级共性指标(100分)+市级共性指标(150分)+北仑区级个性指标(50分)”模式设置,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和市级共性指标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北仑区级个性指标包括登记管理、现任职务、住房公积金、租住合法居住房屋、流动党员、融合组织建设、个人素质提升、积分学习、甬宁保、退伍军人等10项内容。计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1.登记管理(1分)

得分标准:主动登记就读子女信息的,得1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2.现任职务(5分)

得分标准:“龙腾”工程企业班组长得1分,中层管理层得3分,高层管理层得5分;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项目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得2分,高层管理层得3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3.住房公积金(10分)

得分标准:在北仑区有活跃帐户的,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下,得2.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至11个月,得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至23个月,得7.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得10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租住合法居住房屋(5分)

得分标准:租住房屋已办理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得5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流动党员(5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在所在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成为正式党员的,得1分;纳入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并激活流动党员先锋码的,得1分;流动党员年度扫码参加组织生活10次以上的,得1分。申请人在所在地党组织担任书记的,得2分,担任委员的,得1分;在居住地社区大党委担任兼职委员的,得1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6.融合组织建设(6分)

(1)参与活动(6分)得分标准:申请人加入居住地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并注册成为“we志愿”融合组织会员,参加融合性社会组织在“we志愿”上发布的各类活动,每次0.5分,最高限6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团区委志愿者协会)

(2)最美网格员(3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与北仑网格建设,争做网格长、微网格长,近2年内获得区、市、省级“最美网格员”的每次加0.5、1、3分。(责任单位:区社会治理中心)

7.个人素质提升(8分)

(1)学历提升(3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与学历提升,近5年内个人学历实现“高升专”的,得2分;实现“专升本”的,得3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技能提升(3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近5年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三级)或获得初级职称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专项能力提升(2分)得分标准:申请人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近2年内通过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积分学习(5分)

得分标准:下载“浙里办”APP,订阅 “e乡北仑”专栏并注册,通过“积分学习”模块主动学习的,按答题情况,最高得5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9.甬宁保(2分)

得分标准: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当年“天一甬宁保”的,得2分。(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0.退伍军人(3分)

得分标准: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转业证》的,得3分。(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此计分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24年版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北仑区级个性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