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3-194335
组配分类 事业人员考录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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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人事工作
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北仑区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到2023年11月17日。35周岁及以下,即要求1987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七)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中工作简历栏备注“编外”信息。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43/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内容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9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具备的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结束后,将统一划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技能测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43/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内容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并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

2.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道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及取得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11月17日(含)。其中,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7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上述时间,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九)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情况外,须在北仑区服务满5年。

(十)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十一)本次招考不设置任何相关培训,也没有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不要相信宣传广告。

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岗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其他事项咨询电话:0574-89384220(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384311(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附件: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面向高技能人才专项招聘计划表.xls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