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算山库区原油罐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算山库区原油罐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位于镇海炼化港储部厂区内(北仑区新碶街道算山)。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企业拟投资51450.27万元,对位于新碶街道算山的现有油罐库区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内容主要包括拆除港储部现有2#~4#罐组及部分厂前区,新建1座40万m3的原油罐组及消防站、检维修厂房、变电所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港储部原油罐容将由150万m3扩至190万m3,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储罐罐容则将由102.6万m3变为90.6万m3。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的罐区初期雨水、清罐废水、冲洗废水及油罐脱水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1标准后经现有排海管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外浮顶罐、三次密封技术、使用白色涂料、采用泄漏检测修复(LDAR)技术等治理设施和管理措施来减少非甲烷总烃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5要求。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四)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五)全面做好拆除施工和营运期风险事故防范工作,本项目储运物料涉及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重新补充或修订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落实应急预案、拆除方案及安评报告要求,采取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建立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本项目实施后,港储部全厂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许可排放量,无新增污染物总量。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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