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69K/2022-171766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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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一、概况..................................................................( )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燃气、排水、城市供节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与调整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实施。

3.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定并监督实施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案卷指导审查和评议工作。承办相关投诉举报和复议应诉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性重大或专项综合执法活动。负责查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其它需要直接查处的案件。组织或参与相关的联合执法活动。

5.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案件办理、队伍(含辅助人员)建设、基层机构及其装备建设等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6.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

7.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专项)行动方案。依法组织或参与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排水、城市供节水等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8.负责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综合考评,研究部署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负责市政养护、园林绿化养护、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燃气、排水、城市供节水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和作业标准,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9.负责对全区智慧城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10.监督指导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区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修期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

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移交界定、过程跟踪、运行管理等工作。

12.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运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年度管理资金、维护维修资金及专项整治资金等经费计划、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

14.负责行业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养护作业招投标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装备等要素的保障力度;完善与业务主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的协作协同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含辅助人员)建设;指导协调基层一支队伍执法;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按照一级执法主体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属地为主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对案件办理工作的审(抽)查指导力度,必要时进行直接查处。

2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城市管理应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进一步打造“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工作机制,构建统筹协调机制,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贯彻落实到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深入推进系统内“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17.有关职责分工。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审批审查、批后监管、技术鉴定等具体的管理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职权范围内的案件认定、鉴定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移送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和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决算。

纳入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4.北仑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5.北仑区(开发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3,341.13万元,支出总计23,341.13万元,收、支总计各减少2,571.81万元,减少9.92%。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018.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43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3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3.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582.16万元,占收入合计6.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87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24万元,占22.88%;项目支出16,869.80万元,占77.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436.49万元,支出总计21,436.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55.95万元,减少13.8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77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4.05万元,增长9.97%。主要原因是:下属排水中心预算调整及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30万元,1.90%;节能环保(类)支出1,765.85万元,8.24%;城乡社区(类)支出18,166.77万元,84.75%;农林水(类)支出156.07万元,0.73%;交通运输(类)支出54.00万元,0.25%;住房保障(类)支出846.50万元,3.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0万元,0.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77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年初预算为30.98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 ()2021年年初预算为78.57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部分调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为211.91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0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部分调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为105.96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0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部分调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424.76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2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实际决算支出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隔油池养护的当年预算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56.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补助的上级转移支付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340.79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8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降低,实际决算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2,633.27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32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部分调离。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432.98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61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3,868.57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05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结余结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1,669.0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0,02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与区事权财权调整,垃圾处置费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848.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五水共治经费当年预算调剂。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06.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预算执行到位。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54.0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5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预算执行到位。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867.26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84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调整,实际决算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3.48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提租调整,实际决算支出减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6.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7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59.3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决算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4.9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01万元,占96.3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7.18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占3.6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91万元,下降31.6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1万元,完成预算的6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较好,运行维护费当年实际决算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73.9万元,支出决算为70.47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5.36%。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5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6.8万元,支出39.54万元,完成预算的51.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较好,当年实际决算支出减少。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市政、园林、环卫、排水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检测费、保养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89%。主要用于接待省外、市外行业单位检查考核、考察交流,日常工作接待、重大活动创建、保障、整治工作用餐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累计750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省外、市外行业单位检查考核、考察交流,日常工作接待、重大活动创建、保障、整治工作用餐接待共90批次,累计75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9.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统计口径不同;比2020年度增加36.12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新增执法车辆。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3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7.5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43%,无工程采购支出,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9,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排水、环卫等单位业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北仑环卫工作提升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已在部门预算公开时同步公开。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预算执行挂钩,涉及北仑环卫工作提升专项工作经费、绿化养护专项经费、道桥养护专项经费等9个项目。根据季度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分析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和完成质量。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216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07%

组织对“绿化养护专项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度绿化养护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资金及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效果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效益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路灯电费及生活垃圾终端处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7万元,执行数为925万元,完成预算的8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覆盖率达到100%,保障路灯数量达到1303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天暗及时亮灯率达到99%以上,路灯用电安全事故≤1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城区路灯亮化提升(替换LED灯头)工程分批次逐年推进,部分路灯未改造。二是由于路灯分布不合理原因,存在照明死角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跨年度实施,2022年将全部改造完成;二是针对照明死角,我单位已制定方案,日常也会加大巡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专项亮化工作,将逐步消除死角。

  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5.21万元,执行数为147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争创垃圾分类全面决胜先行区”的工作目标,以“全品类规范、全链条提升、全覆盖督促、信息化监管”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总体提升,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回收利用率为6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合格小区占比85%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居民源头分类意识薄弱,分类质量不稳定;二是基础投放设施不完善,垃圾桶桶破损情况突出。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分类意识,提升分类质量;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逐批更换破损垃圾桶,推进垃圾集中投放点的改造工作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路灯电费

主管部门

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

市政设施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37

1037

925

10

89.20

8.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37

1037

92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年度路灯及夜景灯光工程的亮灯保障。

完成了全年度路灯及夜景灯光工程的亮灯保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覆盖率

100%

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覆盖率100%

10

10


指标2:保障路灯数量:路灯12777盏,庭院灯2776盏,夜景灯光33903盏。

100%

保障路灯数量:路灯13038盏,庭院灯3108盏,夜景灯光33903盏。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每千瓦年电费(总功率3511KW)

3400/

每千瓦年电费2789/年(年底总功率3316KW

10

10

LED改造年内逐步推进;夜景灯光限时播放,电费有节省

质量指标

指标1:路灯亮灯率

 

99%

路灯亮灯率99%

15

  15


时效指标

指标1:天暗及时亮灯率

99%

天暗及时亮灯率100%

5

5


安全生产

指标1:路灯用电安全事故

1

无路灯用电安全事故

10

10


效益指标(25分)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持并提升北仑城区市政道路照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90%

 

80%

5

4

部分路灯未改造

指标2:黑灯类群众投诉、智慧城管案件及时处置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60%

60%

10

10


满意度

指标

5分)

社会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对城区市政照明的满意度

 

90%

 

80%

5

4

存在少量路灯故障投诉

总分

100

96.9


自评等级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


附件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85.21

1585.21

1479.07

10

93.3%

9.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200

1200

1093.96


      上年结转资金

385.21

385.21

385.1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我区紧紧围绕“争创垃圾分类全面决胜先行区”的工作目标,通过源头减量,巩固提升源头分类质量为重点,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全区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合格小区占比80%以上。同时全区城乡垃圾分类覆盖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65%

    2021年,我区紧紧围绕“争创垃圾分类全面决胜先行区”的工作目标,以“全品类规范、全链条提升、全覆盖督促、信息化监管”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总体提升,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100%,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回收利用率为6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合格小区占比85%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6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新增28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

100%

100%

8

8


指标2:新增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100%

100%

8

8


指标3: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100%

100%

6

6


指标4全区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合格小区占比80%以上

100%

>100%

8

8


指标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时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其他处理设施实时监控安装率达到90%以上。

100%

100%

6

6


质量指标

指标1: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

100%

100%

8

8


指标2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100%

100%

6

6


指标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

100%

100%

6

6


效益指标(24分)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5%以上。

 

100%

>100%

6

6


指标2: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100%

>100%

6

6


指标3:城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100%

100%

6

6


指标4: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00%

100%

6

6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通过民意调查,以社会公众视角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信心度、满意度进行主观评价,综合反映各地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100%

90%

10

8

垃圾分类居民自主参与度仍待巩固提升。

总分

100

97.3


自评等级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泵站管网运行维护费用列入财政评价抽评,评价正在进行中。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北仑区2021年度绿化养护项目实施情况。本项目分为大型修缮类项目和其他专项公用类项目,包含城区绿地养护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维修、插绿补绿零星工程、零星采购及中介费用、绿化修复工程五个方面。全年安排预算资金2637.33万元,实际执行2229.07万元,完成预算的84.52%

主要成效: 一是提升绿化景观效果。2021年,完成城区450万平米公园绿地正常养护,各养护单位实施了整形修剪、施肥保洁、除杂补栽等常规性养护,对区域内植物长势良好、结构合理、群落稳定起到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绿化景观效果,美化城市环境。二是确保市政园林设施完好。区市政管理中心加大对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力度,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缺损等及时处理,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和良好运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三是绿地养护成本集约程度较高。根据宁波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费用指导价的通知》(宁园〔201544号),一级绿地测算价格为13.2/平方米/年。2021年,北仑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平均价格为4.02/平方米/年,城区公园绿地养护平均价格为6.01/平方米/年,远低于测算价格。同时,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本级、海曙区、奉化区、鄞州区公园养护、绿地养护平均价格分别为11.83/平方米/年、6.48/平方米/年。区市政管理中心在确保养护质量的情况下,降低养护单价,有效控制养护成本。

项目评价建议: 一是改进预算编制环节,引入多元化的预算编制方法,包括零基预算等。二是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精细化管理制度,保障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安全性。三是按照考核办法规定严格执行月度考核制,落实绿地养护质量责任主体。四是开展绿地精细化管理,结合《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加强检查监督,针对屡次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多次未整改的,建议数倍罚款或取消下轮入围资格,切实提高养护效果。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支出(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