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88X/2022-171763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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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和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涉水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场修复振兴、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贯彻执行区政府农业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农业和水利资金有关政策,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和水利发展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1.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组织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组织农业科技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5.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16.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1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8.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20.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督促指导街道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2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及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

2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和水利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农村和水利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涉水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宁波市北仑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3.宁波市北仑区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4.宁波市北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宁波市北仑区畜牧兽医总站。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2,026.77万元,支出总计42,026.7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4594.09万元,增长53.20%。主要原因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资金、水利建设发展专项重点水利项目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高标准)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474.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0,67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92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752.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801.15万元,占收入合计1.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5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2.50万元,占13.04%;项目支出36,105.18万元,占86.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672.94万元,支出总计40,672.94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4910.52万元,增长57.88%。主要原因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资金、水利建设发展专项重点水利项目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高标准)等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526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41%,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部分支出使用了上年指标结余、因职能调整部分项目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0.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0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18.32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发展专项重点水利项目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高标准)等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2.69万元,占0.04%;科学技术(类)支出58.77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2.97万元,占2.05%;节能环保(类)支出61.02万元,占0.20%;农林水(类)支出28,135.05万元,占94.03%;住房保障(类)支出884.83万元,占2.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4.87万元,占0.5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67.2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2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98%,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部分支出使用了上年指标结余。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金结算、退休人员增加、医保基数调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补贴发放减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养老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养老基数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发放减少等。

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8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费用节约。

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1.55万元,支出决算为79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发放减少等。                  

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144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验收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高标准)年中追加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15.4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7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7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发放减少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92.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94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26.96万元,支出决算为553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使用区内其他单位分配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等。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和使用上级历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5.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和使用上级历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区内其他单位分配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34.31万元,支出决算为88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区内其他单位分配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3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9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92.21万元,增长1527.90%。主要原因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城湾水库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0,752.74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2.74万元,主要原因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城湾水库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湾水库项目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52.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项目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28万元,支出决算为49.61万元,完成预算的40.2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91万元,占74.4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8.88万元,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占25.5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量稍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农业水利考察等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2021年度上级未安排因公出国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6.91万元,完成预算的5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7.28万元,支出21.03万元,完成预算的44.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水利等农业农村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23.08%。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项目调研、考察、检查指导、验收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19批次,累计1,481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方面的接待,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9万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项目调研、考察、检查指导、验收等接待219批次,累计1,48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8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26.36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7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业务、农业执法、水利业务用车和防汛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67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38%。组织对2021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752.7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5%。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由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好,连续3年获得宁波市绩效评价为优,2021年在全市排名第二并获得150万元奖励,成效明显。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及内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64.49万元,执行数为1809.26万元,完成预算的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增培育市级小集镇式中心村1个,乡村振兴示范带1条,美丽乡村示范街道1个;二是完成培育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3个,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39个,精品村13个,市级梳理式改造村30个;三是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全区农村村庄风貌显著提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土地资源供给不足。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乡村邻里中心、停车场、农村公厕、垃圾收集场地等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对用地诉求强烈,但由于土地性质,用地审批难等原因,影响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和落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契机,推进全域空间变革重塑,整合村级低效产业用地,梳理乡村建设用地,保障用地需求;二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争取更多专项资金向农村倾斜,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探索形成多元化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

主管部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41.67

2864.49

1809.26

10

63%

6.3

其中:当年区级财政拨款

1441.67

403.15

403.15


上年区级结转资金


494.34

422.11


当年上级补助资金


1090.00

100.00


历年上级结转资金


877.00

864.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启动建设市级小集镇式中心村1个,乡村振兴示范带1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街道1个。

已启动市级小集镇式中心村1个,乡村振兴示范带1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街道1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小集镇式中心村

1个

1个

10

9

所有项目已启动,正在抓紧施工,待完工后拨付全部资金。

乡村振兴示范带

1条

1条

10

9

质量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0

9

时效指标

建设周期

2年

2年

10

8

成本指标

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控制在预算成本内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农民幸福感

提升

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

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农村风貌提升

改善农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

改善农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

10

10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民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1.3


自评等级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

内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2021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2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6.35万元,执行数为299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区清淤20.7万方;二是完成14个水系沟通项目和6个村庄水环境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导致当年计划需延后完成;二是内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安排有限,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当年计划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安全与进度一手抓;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源节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内河水质综合治理

主管部门

宁波市水利局

实施单位

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00.00

3,256.35

2,998.13

10

92%

9.2

其中:当年区级财政拨款

1300.00

2398.52

2,265.43


上年区级结转资金





当年上级补助资金


515.00

389.87




历年上级结转资金


244.15

244.15




其他资金


98.68

98.68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全区清淤20.7万方;

目标2:村庄水环境及水系沟通整治工程25个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全区清淤20.7万方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24个村庄水环境、水系沟通工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清淤方量

20.7

20.7

8

7

部分项目结算资料未报

指标2:水系沟通个数

17

16

8

6

较复杂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

指标3:村庄水环境个数

8

8

8

7

较复杂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

质量指标

指标1: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8

8


时效指标

指标1:按计划实施情况

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8

8


成本指标

指标1: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不超概算

未超概算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水生态环境

环境可持续发展

环境可持续发展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可持续发展

环境可持续发展

环境可持续发展

15

15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5.2


自评等级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对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本项目通过对河道、溪流、海江塘及其涵闸、泵站、水库、山塘、农田灌排设施、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农村人畜饮水等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进而提高水肥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保障。2021年度本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8.15万元,执行数为138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7%。完成了新路岙、瑞岩寺、甘湾水库3座水库的维修加固,完成了里夹岙、盘峙、城司蛟、后坑弄等8座山塘整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完成2.63万亩,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和省级复核。

主要成效: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连续3年获得宁波市绩效评价为优,2021年在全市排名第二并获得150万元奖励,成效明显。

(1)经济效益方面。一方面,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灌溉条件的改善,提高了渠道引水能力和渠系水利用系数,减少了输水损失,节约了水量和用水成本。另一方面,项目区群众通过承担渠道改造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增加收入,缓解生活困难,发挥了水利项目扶贫的作用。同时市区小农水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调动了地方、个人的力量,带动了水利项目的投资。

(2)社会效益方面。首先,小农水项目实施后,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减少了基层管理站分水、配水压力;改善了在夏灌期间用水户和管理站之间的紧张关系。其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提高了农户节约用水意识,营造了“我节约,我光荣”的氛围,改善了农田水利设施“老、破、旧”的落后面貌。最后,水库、山塘等维修加固,使汛期水利事故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从近年来的管理资料上看,受调查地区水利工程实现了汛期“零事故”。

(3)生态效益方面。项目实施后,能够充分高效的利用水资源,水利设施的进一步配套,大大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从而扩大种植面积,合理的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耕地的复种指数和农田的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利用生态规律,减少了水土流失,对保护和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促进了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有利于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为当地农村营造了绿水长青,美丽休闲的人居环境。

项目评价建议:

(1)合理设置项目实施计划,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方面,各街道、工程预算单位应加强各项水利工程的现场踏勘,明确各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及紧迫性,及时、准确上报工程实施内容、预算金额。另一方面,区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计划安排,在年初根据项目历年实施经验,合理设置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节点及资金使用控制,确保项目实施进度的合理性,确保当年财政资金需求测算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加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项目年度计划及历年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经验,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包括应急维护预算资金,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类别、受益对象、工程规模、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测算以及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另外,应根据实际下达的预算,及时调整并明确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以及实施进度节点。

3、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督,规范资金补助

首先,应加强监督各项目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各项目进度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目在预期时间内圆满完成。其次,对于已完工项目,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竣工决算审核。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质改良提升,已经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4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4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5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5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