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2-171382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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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700台数控机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环建〔2022〕76号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审批项目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700台数控机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建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新增年产700台数控机床扩建项目建设。经批复后的环评报告书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投资500万元,利用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35号已建自有厂房(无新增面积)实施“新增年产700台数控机床扩建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喷漆、打磨、焊接、擦拭等,主要新增生产设备包括磨床17台、钻床6台、加工中心19台、数控机床5台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700台数控机床,全厂生产规模达到年产1200台数控机床。

项目应按照环评内容实施,严格控制水性漆、油性漆使用量。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10%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进行回用,90%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机加工异味应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排气措施,焊接烟尘经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手工打磨粉尘经侧吸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刮腻子和后续打磨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塑粉尘通过粉尘回收系统收集后循环使用;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和擦拭在密闭干式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达标排放,根据《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作为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四)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新增VOCs0.898吨/年,颗粒物0.292吨/年,SO20.004吨/年,NOX0.065吨/年,化学需氧量0.116吨/年,总锌0.002吨/年。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做好日常运维检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