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576/2022-16963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2-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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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北仑区境外青年创业项目扶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促进自贸区青年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21〕39号)和《北仑区加大境外青年创业支持实施细则(试行)》(仑科〔2021〕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北仑区境外青年创业项目扶持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项目带头人为优秀境外青年,一般应取得全球高水平大学(申请年度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或专业排名前1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一般在18-35周岁,硕士可放宽到37周岁,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

(二)项目带头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项目带头人实际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申报企业为2021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且企业注册、实际经营及纳税地均在北仑区域。

(三)项目承诺获得创业支持当年度起五年内不搬离北仑。

二、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青年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的30%、最高50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对租用生产经营场地(含办公)的,非生产性企业经营(办公)场地面积补贴不超过15平方米/人(员工定义以在北仑缴纳养老保险或个税半年以上为准),按最高3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

三、申请材料

(一)《境外青年创业项目扶持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项目带头人身份证明材料、普通全日制学历证明(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养老保险或个税纳税证明;

(三)创业项目计划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五)生产经营场地(含办公)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场地租赁发票复印件及租房款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六)其他所需材料。

四、注意事项

境外青年创业项目获得创业支持满一年可申请生产经营场地(含办公)租金补贴,除了项目带头人年龄和企业注册时间不限,其余申请条件均需符合。

五、受理截止时间

本次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 

六、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政策咨询:外国专家科 胡老师;电话:89384324

材料受理:外国专家科 周老师;电话:86781508 

地址:北仑区明州西路470号


境外青年创业项目扶持申请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