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7033N/2022-169525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小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7033N/2022-169525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小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关于同意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长山社区总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仑港委〔2022〕21号 |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经2022年3月4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以下党组织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长山社区总支部委员会由宋颖、吴萍、乐斌、杨元生、沈宗正5位同志组成,宋颖同志任党总支书记。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长山社区综合支部委员会由乐斌、刘辉、沈芳3位同志组成,乐斌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长山社区山清轩支部委员会由宋颖、姚淑琼、沈宗正3位同志组成,宋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长山社区水木轩支部委员会由杨元生、吴萍、谢洁3位同志组成,吴萍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此复。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抄送: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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