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8999 | ||
组配分类 | 征求意见与反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8999 |
组配分类 | 征求意见与反馈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中选取1620项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至北仑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小港街道、大榭街道行使,并形成《北仑区赋权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022年1620项)(征求意见稿)》(附件)。同时,梅山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相应同步动态调整。
现对《北仑区赋权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022年1620项)(征求意见稿)》(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仑区赋权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4-89383472。
3.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24日。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4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中选取1620项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至北仑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小港街道、大榭街道行使,并形成《北仑区赋权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022年1620项)(征求意见稿)》(附件)。同时,梅山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相应同步动态调整。
《北仑区赋权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022年1620项)(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24日至7月24日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部门意见14条,其中3条予以采纳,其余因与省、市有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不符合,因此不予采纳,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请详见附件。感谢社会各界对《北仑区赋权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022年1620项)(征求意见稿)》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说明。
附件:意见汇总.xls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