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266/2022-168767 | ||
组配分类 | 部门工作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266/2022-168767 |
组配分类 | 部门工作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2021年,北仑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牢统计工作龙头,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
一是聚力推进纳新列统。以目标为导向,加强税务、工商、发改、经信、服务业局等部门的联动,群策群力,清单化执行单位纳新列统工作。首先依托部门资料,做好在库单位的比对,对在库单位实行动态维护,重点关注单位营业状态、名称、统一信用码、登记注册类型等信息的更新;其次依托闭环管理,精准精细落实单位申报。以税务资料为基础,分行业、街道定期整理全区准规模单位新开业及存量情况,与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挥部门及街道的力量开展企业排摸工作,核实准规模单位情况,对单位达规状况、申报进度、未能申报原因等信息详细登记,实行闭环管理。同时,依托我区产业特点,聚焦优质行业及高成长性企业,做好重点单位的追踪、服务工作,切实反映北仑发展实际夯实基础。截至目前,北仑区本级(含梅山)共申报新开业单位98家(梅山36家),其中工业4家,建筑业7家,贸易47家,房地产15家,服务业5家,5000万以上投资单位20家。年度申报“小升规”单位419家(梅山141家),其中工业132家,服务业49家,贸易215家,住餐23家。
二是聚力落实统计防惩责任。首先是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在区级层面出台《宁波市北仑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领导责任。在局级层面出台《北仑区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北仑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北仑区统计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北仑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和《北仑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暂行)》等方法制度,压紧压实统计防惩工作责任。其次稳步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制定出台2021年北仑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2021年北仑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落实上级统计部门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法治工作与各专业统计的沟通协作,坚持“双随机”原则,及时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73家、处罚5家、罚款5500元。再次加强统计数据的管控。建立健全各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紧盯数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数据审核比对,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匹配性。
三是聚力夯实基层统计基础。首先加强对街道统计工作的领导。在配全配齐街道统计人员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街道统计工作。加强对街道统计人员的管理,对街道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述职述廉、年度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对街道统计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各项统计工作顺得开展。今年4月份,我区这种“区聘街用 双重管理”的基础统计工作创新用人模式,得到《中国信息报》的报道。其次深入基层,开展“三服务”活动。各专业各科室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企业、基层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开展。截至目前,全局党员干部到各街道、村社、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并指导统计工作172次,解决基层问题149个,组织统计实务培训13次。
(二)紧扣民生实事,开展社情民意调查
紧盯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热点调查。开展发展环境专项调查、农村疫情防控现状调研、研发加计扣除新政策企业了解度调研、领军企业研发难点与痛点调研、家庭教育消费调查、农村青年婚姻关系调研和十一项政府工作满意度调查,开展“上门入户访民情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其中《北仑区当前农村疫情防控现状调研》和《2020年度政府工作满意度调查情况》获得区主要领导的指示肯定。
(三)履行统计职能,全面优化统计服务
一是加强与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梅山保税港区的联系对接,建立健全区域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理顺各区域的工作职责,指导做好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产业集聚区等各功能区统计工作。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做好经济发展的监测预警、分析解读、需求响应的统计服务。对月度、季度数据,开展经济运行简析和分析,及时上报预警预判信息,向区领导做好预警、汇报工作。全年撰写各类信息分析206篇,其中信息172篇、统计分析27篇、经济专报7篇。被国家局录用5篇、省局录用25篇,市局录用94篇。5篇统计分析获得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区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4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5月17日发布了《宁波市北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报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为82944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1226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7181人,增长35.47%,年平均增长率为3.08%。
(五)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践行“三服务”
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二夜学、主题党日、党课、党建联建、学习强国等形式及时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以党史学习教育促统计工作提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好用好系列党史学习读本和《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全方位开展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开展研讨4次,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达到100%;组织和参与的党史宣讲活动5次,班子成员上党课9次,覆盖全局干部和全区10个街道、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的统计人员,累计覆盖人群达370余人次。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项党史学习教育,与市统计局第二支部、宁海县统计局支部赴宁海大郑村、梅花村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参观了党史学习教育基地梅山盐场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红廉蔚斗”主题展馆,重温了革命峥嵘岁月。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现场直播、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党史学习教育电影《古田军号》、《红船》、《长津湖》等,参与各类党史知识竞赛和“微党课”大赛5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干部在党员干部学习网上已达66.02个平均学时,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线集中学习党史专题内容时长20学时以上,参加党史专题学习相关考试达标率为100%。学习强国学员激活率100%,日均积分达40分以上。
各专业各科室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由局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基层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并常态化保持。为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了解企业在政府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12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了发展环境专项调查;为更好了解我区农村疫情防控现状、难点和风险点,开展农村疫情防控现状调研;为更好了解企业研发意向,开展研发加计扣除新政策企业了解度调研、领军企业研发难点与痛点调研;为了解“双减”政策实施情况,开展家庭教育消费调查;为了解农村生活情况,开展农村青年婚姻关系调研;为提升基层统计业务水平,组织开展统计实务培训13次,为350余家企业面对面送去统计知识,解决难题达100余个,助推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更上一层楼;为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开展“上门入户访民情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协助村社干部走进51户群众家中,共计回收有效问卷63份,收集群众诉求14个。此外,下沉到结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3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研判分析,提升统计参谋服务水平。聚焦稳增长、防风险,坚持和完善GDP支撑指标月度监测分析机制,密切部门监测联动和信息互通,突出苗头趋势研判、“短板弱项”分析和对策建议研究。突出决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重点围绕疫情影响、企业融资、制造业转型升级等热点,开展专题分析。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升统计服务。一是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主动求新求变,紧密跟踪监测与高质量发展有关的指标变化情况,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统计专报等形式提出预测预警。二是围绕反映“三个北仑”建设有关的指标,加强对数字经济、文化、电商、人才结构变化、生态文明等方面的监督与核算,充分反映“三个北仑”建设的成果。三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立足统计本职工作,深入研究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探索创新统计方式方法,积极贡献北仑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统计力量。
(三)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持续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坚持执行“双随机”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专业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做到统全统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强化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统计保障。重点围绕全区已形成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对“246”、海洋经济等产业的跟踪监测,探索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监测的方法,为监测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的发展提供可操作的统计制度,反映好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成效。
(五)抓好专项统计调查。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20余项民生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完成十一项政府满意度、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机关等调查项目。
宁波市北仑区统计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