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628/2022-166305 | ||
组配分类 | 征收、拆迁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土地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628/2022-166305 |
组配分类 | 征收、拆迁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仑自然资规征拆﹝2022﹞01号
因新碶街道太河路滚动开发6号7号地块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330206)A[2019]—0004、浙土字A[2019]-0003)批文,该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
2、拆迁范围:经批准的新碶街道太河路滚动开发6号7号地块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涉及新碶街道星阳村陈徐家、徐贺家2个自然庄(详见附图)。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为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调产货币组合安置三种方式任选一种。具体补偿安置标准及相关内容按《新碶街道太河路滚动开发6号7号地块项目房屋拆迁实施方案》(仑拆方案[2022]01号)执行。
4、搬迁期限:30天(起始日期为2022年5月7日)
5、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2022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