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仑科〔2020〕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拟定2022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再作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单位请提前15分钟会场外等候。
2、答辩分为20分钟项目陈述时间(各自准备好PPT)和15分钟专家质询时间。请各答辩单位合理控制时间。
联系人:白丹 联系电话:86824853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