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046J/2022-166417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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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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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新碶街道设立茉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报告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民〔2022〕29号

区人民政府:

根据新碶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新碶街道茉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仑新办〔2022〕20号)文件,按照《宁波市北仑区社区建设规划(2016-2030)》,结合新碶街道发展状况,我局认为:

一、设立茉莉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现实需要

新碶街道凌霄社区西侧东至太河路,南至泰山路,西至中河路,北至黄山路区域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率高、商贸楼宇管理服务难度大,社区管理服务一直由凌霄社区代管,随着北仑核心城区开发建设的推进,目前凌霄社区实际管辖的居民达6534户,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区域居民群众和驻社区单位的管理服务需求,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是现实需要。

二、新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符合有关要求

(一)社区居委会命名符合有关要求。命名为茉莉社区符合地名命名要求。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适度。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服务范围为东至太河路,南至泰山路,西至中河路,北至黄山路。区域内有已建住宅小区2个,计2687户(凯旋华庭1263户、黄山豪庭1424户),常住人口约7000人,银泰城商铺约500家。新社区设立后,凌霄社区实际管理服务居民将调整为3847户,常住人口约1万人,可更好地满足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管理服务需求。

(三)社区用房有安排。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13〕8号)文件“每百户需配备40平方米标准的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定,新设茉莉社区应配备服务用房1074.8平方米,新碶街道拟通过租赁形式,配备在银泰城商业用房,拟选址的社区服务用房面向银泰中心的露天广场,有独立进出口,面积约500平方米,剩余不足部分另行租赁解决。按照《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仑政〔2019〕33号)文件规定,应配405平方米居家养老用房,新碶街道拟通过租赁形式,配备在银泰城商业用房。

(四)专职社区工作者配备有计划。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仑委办〔2018〕86号)文件规定,建议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其中社区正职2名,副职1名,人员逐步配备到位,新碶街道做好归口管理和统筹使用。

特此报告。

附件:新碶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新碶街道茉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仑新办〔2022〕20号)文件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