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6082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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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政办〔2022〕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北仑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北仑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86号)以及省专班《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的指导意见》、市专班《宁波市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积极稳妥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以下简称“淘汰置换”)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地方政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切实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2022年12月底前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综合治理原则

2.群众自愿、需求导向原则

3.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在北仑区内备案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二)实施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四、优惠措施

遵循“财政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优惠方案,对淘汰置换非标车进行相关补贴,优惠方案通过“浙江e行在线”“北仑发布”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一)“财政补一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财政部门通过以奖代补、纳入“春暖甬动”活动发放消费(红包)券等方式,对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完成量(以车牌在公安部门完成注销为准)突出的回收代办点以及符合规定的提前淘汰置换的车主进行鼓励。

(二)“企业让一点”。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对照省电动自行车集成改革专班明确的车企支持政策,执行新车购置优惠,鼓励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在此基础上再适当让利,确保最大程度让利于民。

(三)“回收抵一点”。根据电动自行车车型、蓄电池类型、容量等要素,在回收环节据实抵补回收价格,鼓励回收单位合理让利。

(四)“运营商惠一点”。引导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推出“办套餐减车款”优惠举措,由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置换新车优惠套餐。

(五)“金融机构助一点”。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提前淘汰置换车主及商家的实际需求,推出减息、免息、送礼包、免手续费等优惠举措。引导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提供分级保险方案等方式,提高电动自行车投保率。

五、工作举措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

全面组织推进全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淘汰置换政策,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鼓励集中淘汰置换。压实街道属地责任,发动基层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底数,定期对街道淘汰情况进行晾晒。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通过区各种媒体从鼓励提前淘汰、置换新车上牌、执法管理要求等各角度,分主题、分阶段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浙江e行在线”“北仑发布”等发布优惠政策、置换渠道等信息,组织基层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多方位宣传,精准引导动员,使广大车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参与淘汰置换活动。

(三)严格规范,适当激励

加强回收代办点人员的培训,指导督促回收代办点人员通过“浙江e行在线”及“甬e换”完成线上流程,实现闭环回收,对于严格按照线上流程操作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完成数量突出的回收代办点给予资金激励。

(四)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原则,在特定行业、重点单位先行开展淘汰置换工作。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外卖服务平台、快递物流公司等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从业人员采购合规车型,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五)强化监管,形成闭环

组织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关注淘汰置换活动动态,严厉查处借机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淘汰置换活动秩序。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抓好铅酸电池回收利用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闭环回收。

六、淘汰置换流程

分为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新车两段流程:

(一)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1.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e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信息,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

2.回收代办点登录“浙江e行在线”查验车主及车辆信息,确定回收价格,按要求上传相应照片等,生成订单可视情推送至“甬e换”等相关系统。

3.回收代办点登录“甬e换”为车辆赋码,联系回收(拆解)单位运输淘汰车辆,原则上应整车回收。

4.回收拆解企业在运输、拆解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时,均需登录“甬e换”,扫杩核实车辆信息,完成装车、卸车、拆解等步骤,并上传拆毁照片、车辆拆解后的可回收物销售发票。蓄电池统一交符合资质条件回收单位回收,上传“转运联单”。

5.回收拆解企业打印《回收凭证》,与电池回收单位分别盖章后,连同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牌送公安部门进行注销。

6.公安部门对申请注销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销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注销。

(二)置换新车

车主(代理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购买新车或不购买新车。期间,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配套支持政策,选购合规车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协同发力,通过抓实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化办事流程,做深、做细、做实宣传动员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政策不搞“一刀切”,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淘汰置换。

(三)强化协同,形成合力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掌握淘汰置换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强风险研判,分门别类制定对策措施,合力推动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四)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成立北仑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负责对接省市专班,做好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及时汇总各类工作数据,掌握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难点,定期通报晾晒各街道淘汰置换工作进度。专班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管海旻,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程展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菊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沈冬梅,公安分局副局长陆美杰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矛调中心、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宁波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北仑分会、邮政北仑分公司及各街道相关领导为成员。区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区专班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

专班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结合职责进一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僵尸车”清理、舆情处置等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区专班报送淘汰置换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1.区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广播传统媒体和其他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等,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淘汰置换氛围,引导落实标配销售、诚信维修、文明骑行的良好风气。做好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的舆情监控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情况。

2.区委政法委: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3.区矛调中心: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工作中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区经信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员工加快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

5.公安分局:排摸区内非标电动自行车总数及各街道分布情况,厘清全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总数(划分自登记备案日起使用期未满7年的、与已满7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数据)。负责办理车辆车牌注销、新牌登记及相关信息登记汇总工作。加强对路面执法检查,严查无牌套牌、改装加装拼装车上路行驶,引导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积极参与提前淘汰置换。同时,积极谋划应对后续摩托车驾驶证考证高峰期工作方案。

6.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工作经费保障,配合区专班出台淘汰置换相关鼓励政策。

7.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单位的监管及对回收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8.开发区商务局:排摸符合非标电动自行车拆解和废旧电池回收的企业,督促执行回收行业标准;负责对回收企业资格审核,合理布局全区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规范淘汰置换回收企业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操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外卖平台等特定行业、重点单位加快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工作。

9.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道路占道经营、违规停车、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回收代办点资格审核,合理布局全区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加大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淘汰置换过程中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

11.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参与淘汰置换的回收单位和回收代办点等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2.邮政北仑分公司:负责引导快递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车辆更新置换。

1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压实属地责任,积极发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切实摸清辖区内非标电动自行车底数,逐步引导群众提前淘汰。

14.宁波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北仑分会:负责组织全行业积极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争取更加惠民的生产厂家补贴和经销商让利政策。协助做好旧车统一回收、注销、处置工作,确保旧牌照及时送回车管所、及时销毁旧车、督导旧电池依法处理,并做好相关台账登记。

(五)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活动期间,区专班应定期晾晒和通报各街道淘汰置换进度情况,并列入平安考核的专项工作指标中。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规审核、把关不严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北仑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流程图.doc

   2.北仑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优惠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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