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06002955337J/2022-165971 |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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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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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11个设区市全部入围,成为全国唯一“无废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
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要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经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我省所有设区市均列入该建设名单。
据悉,绍兴市于2019年先行先试,成为国家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之一。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进省域层面“无废城市”建设,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两年多来,全省固体废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引领性的重要成果,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