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6172
组配分类 征求意见与反馈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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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求意见与反馈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关于公开征求《北仑区(开发区)稳链纾困助企发展若干措施》的公告公示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2-04-14 结束时间:2022-04-22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北仑区(开发区)稳链纾困助企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上网发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89383341;电子邮箱:zjs8856@126.com。

2.通信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A0516室;邮编315800。

意见反馈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5日。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3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境内外疫情影响持续存在,为了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推进重点领域企业纾困,以政府暖心服务、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开发区营商环境局,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政策内容,比照兄弟县市区有关政策情况,并组织税务、人社等20多个相关部门进行研讨,结合北仑实际,几易其稿,制订该政策。

二、政策的依据

《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甬政办发〔2022〕13号)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政策共七方面、42条,包括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以及工业、旅游、餐饮、运输、外贸、农业等各行业的纾困措施,并明确了服务保障举措。政策既执行上级规定动作,落实好普惠性的减税降费等政策;又按照我区实际,叠加了我区现有相关政策,也新增了部分条款。42条政策中,14条为市里条款,28条为我区条款或者根据市里条款修订的内容。

第一方面,全面落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包括加大留抵退税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快消费市场复苏等内容,共有20条。第二方面是工业领域纾困政策,包括延续实行阶段性制造业税费缓缴等3条。第三方面是旅游餐饮业,共5条。第四方面是运输业,共4条。第五是外贸领域,共5条。第六方面是农业领域,3条政策。第七方面是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主要是要推进政策资金直达快享,并结合“助企全年稳”专项活动,助力企业发展。

四、政策的实施日期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行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北仑区(开发区)稳链纾困助企发展若干措施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推进重点领域企业纾困,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甬政办发〔2022〕13号),结合北仑实际,特制订本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实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大规模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落实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加大服务业增值税抵减。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4.减免“房土两税”。对受疫情影响,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纳税人,按照规定在权限范围内减免。(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5.减轻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探索面向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专属保险保障。(牵头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

6.减免涉企收费。继续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涉企不动产登记费等涉企收费减免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指导、督促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等政策。(牵头单位:人行北仑支行)

7.缓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牵头单位:区医保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

8.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牵头单位: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9.降低企业用水用能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用水、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所欠费用允许3个月内补缴。推行北仑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企业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一般工商企业用地项目实现企业红线外零投资。(牵头单位:北仑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区发改局)

10.减免经营用房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度承租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承租期1/4减免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业主,2022年缴纳“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牵头单位:区国资中心)

11.补贴企业防疫支出。餐饮、零售、旅游、文化娱乐(含网吧、影剧院等)、公共交通运输(含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建筑业及民办养老、教育机构等领域重点人员,参照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政策执行的,检测费用予以全额补助。按规定对进口物资进行核酸检测的工业企业,检测等费用予以50%的补贴。上述费用市区各承担5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12.鼓励企业稳岗稳就业。鼓励企业为富余劳动力开发提供工作岗位,促进稳岗稳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企业提供公用服务,对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表扬。(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3.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按规定自主开展新入职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补贴。鼓励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自主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800元/人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4.加强重点行业信贷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住宿餐饮、文化体育、旅游和娱乐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行业信贷投放。深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高成长”企业提供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贷款。对暂时遇到困难、但长期经营向好的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保障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牵头单位:人行北仑支行)

1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利用降准资金、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定向降低企业信贷成本。畅通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银行贷款定价传导,严格落实利率定价自律要求,控制负债端成本,力争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上年基础上进一步下降。按照“应降尽降”的原则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费让利政策。(牵头单位:人行北仑支行)

16.精准滴灌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用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央行资金,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针对小微企业继续推广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等无还本续贷,缓解企业转续贷难题。(牵头单位:人行北仑支行)

17.加大灵活就业人员信贷支持。降低对灵活就业主体信贷门槛,引导金融机构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牵头单位:人行北仑支行)

18.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扶持。优化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存放模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逐步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于银行介入,承担部分风险的批量业务,一律实行融资担保费用全免。(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9.加快消费市场复苏。继续开展“春暖甬动·你买单我助力”消费券、文旅消费券发放活动,向汽车、家电、餐饮、旅游、文体等行业倾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带动消费规模。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引进、直播电商基地建设、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直播电商示范(试点)创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0.鼓励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国有企业等向因疫情影响暂停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采购。允许区内餐饮单位参与疫情防控配餐,成为防疫供应商。(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二、落实工业稳链扶持措施

21.延续实行阶段性制造业税费缓缴。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前两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2.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保障链主企业和关键核心企业物资运输需求,与关键配套企业所在地建立绿色通道,构建互认互通互供机制。(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公安分局)

23.加强企业用电精准保障。对能效标杆水平企业和“亩均论英雄”A、B类企业,予以合理用电、用能统筹保障;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连续生产企业合理用电需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北仑供电公司)

三、落实旅游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24.扶持餐饮业健康发展。围绕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餐饮企业投资及改造提升、“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饮美食推广促销、地方菜系挖掘和传承等,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

25.减轻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暂缓调整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标准,调整时间延至2023年4月1日。(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6.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组织推动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缴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27.支持旅游行业拓展业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当地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当地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推动落实市内带薪休假和开展市内外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当地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区内疗休养业务。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区内外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当地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

28.减免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宾馆饭店2022年1-3月广电、电信、移动和联通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减半收取。对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宾馆饭店,2022年1-6月广电、电信、移动和联通数字电视基础服务费全免。(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传媒中心、商务局)

四、落实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

29.落实高速公路优惠政策。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落实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省内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市属及区(县、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0.支持航运业扩量提质。支持航运企业扩大运力规模、提升运输周转水平,对航运企业运力新增、货物周转量提升等实施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1.支持道路运输企业更新运力。对道路运输企业净增车辆,购置清洁能源运输车辆等实施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2.落实关爱货运司机“八条”措施。对货运司机实施“轻微违章首错免罚制度”;对因疫情导致货车逾期未实施综合性能检测的,免于处罚;在有条件的物流园区、公共停车场等地,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货车停车;北仑区域内增设货运司机24小时免费核酸采样点,并及时提供采样点位信息;对行程码带*,抗原、核酸检测异常的货运司机,开设防疫专门通道,在专用消杀点为其提供车辆和货物的消杀服务,帮助接收单位转运货物;在“仑传”APP上线“甬港通”平台,缩短卡口查验时间,保障物流畅通;设立货运司机防疫服务站,提供停车、住宿、餐饮等服务,开通服务热线、专用微信和申诉平台等。(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

五、落实外贸企业纾困扶持措施

33.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信保支持。鼓励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设立小微企业外贸产业专项转贷款资金,拓展“甬贸贷”风险资金池规模,赔付上限提升至800万元。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融资准入门槛,适当提高信贷不良容忍率。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建立北仑区小微企业统保平台,对小微企业实现应保尽保,平台费率进一步下降至0.031%,市区两级财政给予全额保费补助。(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北仑支行、地方金融监管局)

34.鼓励区内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区内工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形式扩大产品出口。对入驻跨境电商园区企业开展房租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仓建设并给予补助,支持跨境企业参展拓展市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5.鼓励外贸企业扩大内销规模。对上年度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当年国内商品销售额比上年销售额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标准从国内销售额年增量的2%提至3%,奖励最高额度提至3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6.加强企业参展支持力度。对企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消博会等重点展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对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给予每个展位2万元的补贴,其它境外展会减半补贴。企业参加重点境内展会,给予每个展位1万元的补贴,其它全国性境内展会减半补贴。重点展会目录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7.强化外贸通关服务。开辟绿色通道通关,对白名单内企业进口原材料、零部件、整机装备等物品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通关速度。开展疫情期间通关、查验业务365X24工作制。对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等进口通关和查验业务采取非工作时特定加班。(牵头单位:北仑海关)

六、落实农业纾困扶持措施

38.加强生猪保供。建立能繁母猪活体储备机制,在生猪产能调控基础上,对纳入区级及以上储备范围的能繁母猪,按照储备任务量予以相关养殖场每头200元一次性补助。对疫情期间收购本地产生猪的,按照100元/头的差价给予补助,促进地产生猪就地屠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9.强化蔬菜保供。对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并承担应急保供任务的速生蔬菜生产基地,市县两级财政按分担比例给予扩种面积每亩不高于800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40.支持水产品生产。对3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企业),给予每亩300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七、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41.推进政策资金兑现直达快享。各牵头部门尽快完善政策细则,依托“甬易办”等平台,按照“能多则多,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原则,实现资金扁平化高效精准直达,力争无感审批,加快兑现速度,增强企业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42.深入开展“助企全年稳”活动。组建工作专班,协同北仑区、开发区各部门、各片区、各街道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助企全年稳”六大专项行动。搭建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建立企业困难问题快速响应、帮扶解决的闭环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做好企业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营商环境局、政务办,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街道)

全面落实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行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关于北仑区(开发区)稳链纾困助企发展若干措施公告公示(征求意见稿)》通过向部门咨询协商,向相关利益群体座谈征求意见,于2022年4月14日至4月22日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特此说明。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