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0002957092J/2022-16343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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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山街道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梅办〔2022〕4号

街道各办(所),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梅山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夯实人口管理基层基础,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梅山区域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按照“应采尽采,常采常新、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公安相关人口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141”

社会治理体系,全面组织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集中采集维护工作,实现基础信息完整、鲜活、准确。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采集率、准确率要达到100%。

(二)风险管控更加到位。按照基层基础顶格管控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的要求,依托此次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治一批治安管理薄弱的重点部位,消除一批漏管失控的风险隐患,发现和列管一批治安重点人员,有效提升各类社会风险隐患管控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实战更加有力。通过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牢固树立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理念,不断提高基础信息在疫情防控、维稳处突、治安防控、行政管理、服务基层等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力争通过三个月的“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运用“大数据+大脚板”方式,全面摸清全街道实有人口底数,实现流动人口动态管控,构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和“141”社会治理体系微网格员专兼职相结合的人口管理机制,落实“以人管人”“以房管人”主体责任,人口管理水平达到全区领先的目标。

二、工作部署

(一)建立一个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街道层面专班要实体化运作,实行挂图作战,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并进行工作通报;每半月向街道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应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一个方案。在街道层面建立专题工作方案基础上,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三)压实一项责任。企业必须履行对员工管理的主体责任,房东必须履行对房客管理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行政村(社区)必须履行对实有人口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一次排查。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以公安干警和行政村(社区)干部为主力,依托“141”微网格体系建设,地毯式滚动排查辖区内实有人口,户籍人口以录入为主;流动人口由派出所和综治办负责。

(五)召开一次会议。实有人口排查专项行动是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基层基础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街道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六)进行一次下沉蹲点。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实有人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分片包干和条块结合的原则,下沉到行政村(社区)进行蹲点指导,全力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和采集人口信息。摸清实有人口底数是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此次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的。一是开展“地毯式”排查。对行政村(社区)来说,辖区民警、协管员和街道、行政村(社区)干部、微网格员以分片包干为形式,逐行政村(社区)全员参与,街道组织、派出所实施,结合上门登记服务全面摸清实有人口底数,做到社区不漏幢、幢不漏梯、梯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村不漏房、房不漏人。规上企业用工排查采用“复工复产平台”,做到企业不漏部门、部门不漏人员。并由派出所对各类嫌疑人员展开重点调查。二是录入数据信息。微网格员将排查到的数据通过钉钉“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上传,辖区民警、专管员要将排查到的数据录入“派出所综合工作平台”等相关系统;梅山派出所通过大数据比对将未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辖区民警、协管员进行核查录入。

(二)切实落实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和属地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的管理职责。一是根据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管理责任。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信息报送派出所,同时告知承租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终止租赁关系的,应当自终止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派出所。房屋出租人要督促承租人使用出租房二维码自主申报居住登记。二是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一次梳理,根据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派出所,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派出所。三是落实属地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以上在仑企业、高等院校的管理职责。宁波大学梅山校区由街道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专题对接,建筑工地人员由梅山建设局和街道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分别进行专题落实,市属以上在梅山企业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专题对接。居住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专题落实。特别是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规上企业,在梅山工作流动人口应当自居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梅山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上述人员基础信息最终推送到梅山派出所的公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由梅山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着力构建人口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一是各部门、行政村(社区)要落实“以房管人”主体责任,落实房东管理责任,并依托租赁房屋备案登记点,强化备案登记工作;派出所按照人均管理500个流动人口的标准,组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并保障人员待遇。流动人口协管员、租赁房屋备案登记点工作人员和网格员要坚持滚动排查,实时掌握人口动态。二是网格员、行政村(社区)干部、物业、中介机构等要发挥好哨兵作用,一旦有人员进入,第一时间报告协管员并督促登记。全面进行“扫楼”行动,快速排查实有人口情况,包括走亲访友的人员,同时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的人员核查指令,确保准确率。流动人口需要居住登记的,及时将人员名单推送至流动人口协管员,让流动人口协管员及时登记处理。三是迅速动员部署,狠抓落实。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北仑区“复工复产平台”、浙里办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及出租房屋二维码门牌自主申报流程,学习《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合理方案和计划,确保辖区内流动人口登记率、准确率和出租房登记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维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旭东、党工委委员(兼)、梅山派出所所长邬杨波任副组长,综合信息指挥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展服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财政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大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财政管理办公室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排查重点。辖区民警、辅警在此次大排查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相关信息录入的同时全面加强对辖区行业场所,特别是流动人员聚集地的检查。要重点关注“老少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救助,特别是16周岁以下的无监护人的辍学未成年人。

(三)强化配合协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各部门、行政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职责分工,高效协同作战,建立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部门协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宣传发动。各部门、行政村(社区)要加强对此次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紧紧依托“复工复产平台”“浙里办”“出租房屋二维码”网上自主申报,引导外来人员自觉办理居住证,督促房屋出租人主动办理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发动居民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要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做法。

(五)落实检查督导。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联村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村、社区下沉蹲点,指导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数据采集全覆盖。

希望各部门、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站在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系统谋划,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为梅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梅山街道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梅山街道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维杰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旭东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邬杨波  党工委委员(兼)、派出所所长

成  员:贺培国  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人

李浩群  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  晖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赛莹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长青  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骆文正  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林  丽  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蔡海敏  派出所副所长

赵  锋  组织员

聂  静  宣传干事

史成舟  梅东村党委书记

洪裕平  碑塔村党支部书记

沈定龙  梅中村党委书记

陈  波  梅港村党委书记

史炳丰  梅西村党委书记

顾赟赟  金创社区党支部书记

沈丹亚  江梅社区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东同志兼任,综合指挥室贺培国、综治办李浩群、派出所蔡海敏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