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MB157388X1/2022-162280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11330206MB157388X1/2022-162280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3.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负责金融服务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
4.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场外市场挂牌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协调做好全区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工作。
5.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全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6.牵头负责全区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机构的相关监管职责;负责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及街道对本辖区内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引导全区民间融资;根据上级部署,协助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810.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81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9.86万元,占99.99%;其它收入0.12万元,占0.01%;上年结转0.03万元,占0.00%。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810.0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2.30万元、金融支出(类)70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6.3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0.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27万元,项目支出408.27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09.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09.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2.30万元、金融支出(类)70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6.35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9.8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314.02万元,主要是3322.45万企业扶持资金2022年列支科目单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22万元,占3.75%;卫生健康支出(类)12.30万元,占1.51%;金融支出(类)700.99万元,占86.55%;住房保障支出(类)66.35万元,占8.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5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77万元,增长36.50%,主要是行政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6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长8.00%,主要是行政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93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列支科目单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列支科目单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8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2022年列支科目单列。
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98.4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6.99万元,增长50.97%,主要是行政人员增加。
7.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项)94.4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30万元,下降17.69%,主要是2022年部分支出列入其他项目。
8.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408.1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181.35万元,下降88.63%,主要是2022年列支科目单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0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65万元,增长7.57%,主要是行政人员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2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2.00%,主要是事业人员基数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活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7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14.58 万元,增长87.3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08.12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08.1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项):指金融部门用于其他行政方面的支出。
14.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北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