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2-162636
组配分类 征求意见与反馈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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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求意见与反馈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关于征求《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2-02-22 结束时间:2022-03-22

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政府令第255号)和《宁波市北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征集了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最终甄选拟定2022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22 日之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龚奕州,联系电话:0574-89383064,传真:0574-89383088,邮寄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B0917室。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政府令第255号)和《宁波市北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征集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过程

区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2月15日下发通知,向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征集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共有9家单位反馈9件建议事项。2月20日,区政府办公室对9件建议事项进行论证,积极提出新建议事项,并再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最终经征询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意见后,区政府办公室选取3个备选事项,于2月22日至3月22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事项,收到两则反馈建议。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编入3个决策事项,分别是:评估北仑区电网改造提升工程-金发新材料220KV专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北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2025年)》,分别由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目录》明确了各决策事项依据、履行程序要求、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其中备注部分对外不公布(详见征求意见稿全文)。

三、后续程序

《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经区委同意,在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2022年度北仑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汇总表(征求意见稿)

序号

事项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

时间

决策草案形成程序

备注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实施计划

类型

是否

公布

北仑区电网改造提升工程-金发新材料220KV专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公建中心

《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浙委办〔2012〕51号

2022/6/1

2022年3-4月 稳评报告编制;2022年5月 稳评论证及备案;2022年6月-2023年6月 项目施工。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2

商业网点规划工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工作职责: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2023年12月

×

×

计划请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规划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

修订北仑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区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022年12月

×

2022年8月拟定预案草案,9月公开征求意见,10月专家论证,11-12月完善与公布。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关于征求《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过向部门两轮咨询协商,向相关利益群体座谈征求意见,于2022年2月22日至3月22日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特此说明。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