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859/2022-17823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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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市监〔2022〕106号

各市场监管所,内设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将《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持续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牢牢守住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25条和市29条实施意见,聚焦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点工业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内控安全等五大领域,扎实做好风险预警、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隐患治理、执法处置等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重点任务

(一)食品安全

1.深化“守查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两超一非”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开展“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和“你点我检”活动。聚焦总局通报的肉制品、蔬菜二氧化硫超标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最大程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2.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巩固全区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紧盯保健食品、乳制品等重点类别,原料管控、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为监管、合规性审查和关键控制点管控,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掺杂使假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断巩固企业自律、行业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节令食品、时令果蔬、畜禽肉类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超、农批(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经营条件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为重点环节,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问题。

4.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备案指导,加大对承办群体性聚餐的大中型酒店、学校食堂、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检查力度,重点关注超范围经营冷食生食类食品、超负荷接待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严防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经营、食材来源不明、环境卫生差、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未在订餐平台展示加工制作过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李洪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药品安全

5.强化新冠肺炎防治药械监管。组织开展涉疫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强化“四大类”药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治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一次性使用采样拭子(器)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承担医用涉疫储备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开展防疫药品专项抽检,做好不合格药品处置,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守牢“小门”,做好“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数据按时上传全省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警戒系统。

6.加强药械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置各类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关心、监管关注的药械化生产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切实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入市销售关。对本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药械化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召回制度情况、整改情况及全过程质量管理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申报工作,督促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平安药店创建考核工作。

7.深化打假治劣“药剑”专项行动。精心回应社会关切、精准锁定细分领域、精确打击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中药饮片生产、含兴奋剂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推进打假治劣“药剑”行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牵头领导:杨益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

(三)重点工业品安全

8.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等十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在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强化对节日特色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切实做好风险研判和舆论引导。

9.强化消防安全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商品集散交易地为重点场所,以销售数量多、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的取暖用品、热水器、燃气灶具等产品为重点对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迅速依法处置,严防流入市场,对不合格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醇基燃料安全排查整治,动态掌握辖区内依法生产、销售醇基燃料的市场主体情况,严厉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杨益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四)特种设备安全

10.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针对冬季多冰冻多雨雪的天气特点,聚焦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加强在线培训,主动开展风险分析,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和重大风险隐患日志管理,强化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防范因雨雪浸泡、低温冰冻引起设备故障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11.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监察执法。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城镇燃气”“现代社区建设”等专项工作要求,聚焦公众聚集场所、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风险预警功能,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对不能落实整改的设备依法责令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2.切实强化协作联动和应急值守。坚持“逢节必查”,针对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的特点,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联合行业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特检机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共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加大与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应急救援联动,对特种设备相关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行业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突发事件及时科学高效处置。

牵头领导:丁力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科

(五)内控安全

13.加强办公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消控室、配电房、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网络机房、燃气调压站、实验室、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巡查巡检。针对年终时段办公场所人员往来增多等情况,加强办公区域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岗位值班值守,确保安保24小时在岗,遇到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

牵头领导:王耀耀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综合科、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

(六)执法打击

14.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多方收集整合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交易监测、12315投诉举报、产品抽检、舆情监测等来源信息,深入查找挖掘案源线索。强化行业破潜和执法打击,加大社会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威胁安全生产的行业性、区域型违法案件,从严从快处罚违法情节恶劣、社会反响强烈案件。

15.深化多跨联动执法。坚持源头治理,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溯源查处;树立上游思维,形成局科所三级联动、整体推进良好格局,将平安执法推向深入。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加强与公安、司法及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个案协作、信息通报、联查联办,切实保障执法办案的高效性、有效性。

16.强化案件指导督查。结合“铁拳”行动、“亮剑”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等各项专项行动,注重统筹执法力量,找准切入口,开展针对性打击,确保执法成效和社会影响的有机统一。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跨区域案件查处的协调指导,推动大要案查处。加强督导检查,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围绕案件查办重点,做好执法分析、案情研判等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执法难题。

牵头领导:章银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市场合同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保委秘书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规划。各科所(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中,配齐配强执法力量,统一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各科室应发挥牵头作用,精准分析研判,加强与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的交流沟通,完善具体行动方案。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应结合本辖区和企业特点,按照方案标准抓好落实,做到有认识、有行动、有措施、有成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各科所(办事处)应按照行动方案,有计划有序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若遇严重违法和重大隐患要从严从快进行处罚,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各科所(办事处)要积极开展风险隐患“回头看”,切实落实风险隐患闭环处置。

(三)积极指导帮扶,严格督导考核。各科室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积极下沉基层,精准开展业务指导帮扶,加强监管业务学习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精准履职能力。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应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区局将对各地本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各地要积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本次行动实行严格考核制度,评比工作成果,定期通报问题和短板。对履职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引发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处)要突出抓好应急值守部署,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的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异常情况得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按时做好工作总结、成果亮点、统计数据等报送工作。根据各工作条线要求,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及重要工作信息,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请各科所(办事处)及时梳理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特色亮点,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和2023年1月19日,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小结和工作总结通过浙政钉报送执法中队。联系人:阎益芬,联系电话:13738874772(浙政钉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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