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集聚集成电路高层次人才,支撑我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仑芯港〔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北仑区集成电路企业、集成电路产业人才认定和集成电路人才举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集成电路企业和人才认定申报
1.认定对象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我区,专门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且集成电路主营业务一般应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0%及以上的相关企业及其人才或暂无营业收入,处于初创期、建设期的上述集成电路企业及其人才。
(2)新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已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在有效期内,或在我区创办集成电路企业。
2.认定标准
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详见《北仑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分类目录》。
3.认定材料
(1)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材料
①《北仑区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运营情况;
④其他所需材料。
(2)集成电路产业人才认定材料
①《北仑区集成电路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②劳动合同;
③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要认证)、获奖材料、专利材料、人才入选引才工程的相关材料、集成电路产业任职年限证明等能标识人才层次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引进人才年薪材料:劳动合同、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月度工资明细、银行工资流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证明;
⑤其它所需材料。
(二)人才举荐申报
1.认定对象及条件
年薪45万元及以上的人才,经区内集成电路A类、B类人才或认定的集成电路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举荐,可破格认定为集成电路B类、C类、D类人才。区内A类、B类人才和领军企业负责人每人每年拥有1名人才的举荐权,同一企业每年最多3名人才举荐权。
2.认定标准
参照《北仑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分类目录》中的年薪(税前)标准,年薪达到90万元、60万元、45万元的,可分别认定为B类、C类、D类人才。
3.认定材料
①《北仑区集成电路人才举荐认定申请表》;
②引进人才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信息);
③引进人才年薪材料:劳动合同、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月度工资明细、银行工资流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证明;
④其他所需材料。
二、申报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芯港小镇范围内的向区芯港小镇建设管理中心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完整材料,芯港小镇范围外的向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提交上述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2日。
地址:北仑区芯港小镇建设管理中心(北仑区柴桥街道东方房村72号)
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座B1531室)
联系电话:86788760(芯港小镇)、89382943(数字经济局)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虚假的,记入失信企业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2.申报的企业,应配合做好调研评估、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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