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7 13:44:35 来源:区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仑委宣〔2020〕3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审定,现对2021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区委宣传部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如企业反馈需盖公章,如个人反馈需署名),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调整。

联系人:胡璐翚  联系电话:0574-89384657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2021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