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2-175727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1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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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周学千:

本机关于2022年7月7日收到的关于你本人于2022年7月3日受伤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因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撤销编号为330206590000659445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条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中止你的工伤认定程序,中止期间不计算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原因消除后,本机关将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特此通知。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