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党组关于市区联合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05 16:33:1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阅读次数: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6月上旬至8月中旬,区委第一巡察组与市资规局第一巡察组对市资规局北仑分局党组进行了联合巡察。2021年9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与市资规局第一巡察组向市资规局北仑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市资规局北仑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发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市资规局北仑分局强化问题意识,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决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制定《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区联合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晰整改责任,明确每一项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完成时限,做到刀刃向内,见人见事。

(三)深化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长效。通过对照整改问题清单,按照短、长期统筹部署,难、易协调开展的方式,建立清单销号式整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巡察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完善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党组工作规则》、《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18项制度文件,巡察反馈的37个问题,截至11月底已完成整改32个。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关于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及国土空间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个统一行使”核心职责,以有力举措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和重要精神,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红线勘界定标、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第三次国土调查等工作。立足甬江科创发展战略,配合市资规局做好甬江两岸核心区城市设计,推进滨江新城整体功能再谋划。会同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北仑港区及后方配套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进港区后方空间布局优化。严格执行《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做深区域规划前期研究,避免控规短期反复调整。严格执行《宁波市中心城管廊专项布局规划》要求,做好管廊沿线地块出让前后“二次”安评工作。针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落实加快办理供地手续、加大土地出让力度、责令限期开工等措施,并协同区发改、经信等部门做好盘活利用工作。

二是加强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前置把关,按照合同约定对企业开竣工延期原因严格审核。编制完成《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企业按照履约时间节点落实土地开发利用。落实分类处置措施,6宗(252.4亩)国有公司通过挂牌或划拨取得的地块已收回,7宗土地(1015.95亩)开竣工时间予以延期,并责令限期开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市、区两级房屋拆迁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与区征管中心的业务联系,做好土地征收批前和批后程序的监管。

三是有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地。协同区农业农村局和各街道对“大棚房”问题开展回头看,牡丹园、兴康花木、凯胜园林三个问题整治成果已于2021年8月通过省市验收通过,加大巡查检查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督促白峰街道阳东村、上阳村、勤山村及柴桥街道上史村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落实粮食作物种植,并研究拟定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大碶街道绿化村布陈岭、柴桥街道后所村狮子山、群力村红星岭、王家麓村蛇肚岭等整治项目复绿问题通过函告属地街道,已提升复绿效果。后所村狮子山采石场内非法占地问题和群力村红星岭场地内非法占地问题已由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修改完善《北仑区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管理办法》,加强贯彻落实和动态检查。按照《宁波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宁波市北仑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及时受理群众关于规划违法的举报,符合立案条件的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四是深入推进机构融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 次。修订完善《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党组成员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班子成员撰写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制度。已拟定《关于调整北仑区(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对所有职能、所有权力、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开展全领域、全过程风险大排查,确保风险排查无遗漏,防控措施有实效。完善分局《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沟通、请示报备,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已督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管理费至国库,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地块委托管理单位责任,加强委托期间监管。开展财务经费自查,及时纠正经费混用等问题,修订完善分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分局《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对2020年8月以后签订的土地勘测服务项目合同进行自查。开展约谈,要求土地勘测服务项目协作单位对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间承接的项目做出书面履约义务保证。

三是加强项目招标管理。对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情况项目、2020年北仑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规划项目涉及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对分局小额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严格按照《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小额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小额项目招投标审核把关,加强过程监督,对少于3家投标单位的项目进行流标。根据《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对信息化办公耗材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进行采购,定期对价格进行比对、监督。

四是严格加强内控管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审批事项已实现北仑、梅山皆可受理、联合审查、北仑分局统一出件的过渡审批机制,分局之间通过资料备案、内部流转单等方式实现联办会办。初步拟订《北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管理,计划年底出台。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召开林场全体人员会议进行通报,严格按照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建立一车一档用车使用登记,严格执行规定地点停放。严格按照《北仑区林场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经区专题会议商讨决定,经评估后林场与瑞岩旅游开发公司签订续租协议,部分由林场收回。

(三)关于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修订完善分局《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严格执行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及纪要,做到详尽全面反映讨论过程。按照落实党组成员分工全覆盖要求,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

二是进一步扎实做好党建工作。开展成立机关党委的筹备工作。开展基层党务工作培训,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仑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细致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各分局科级(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北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督促1名工作人员证件遗失后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步,市资规局北仑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运用到推动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实践中来。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这项政治工作。对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举一反三,对一些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深入剖析,挖掘根源,找出深层次原因加以整改;对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三)强化跟踪督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巡察“后半篇”文章。对于目前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推动落实的事项,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深刻剖析原因,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整改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全面彻底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4-89383248;邮政信箱: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