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3:53:33 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支队有关文件精神,我大队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中心,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的监督抽查任务。现将2021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单位列管情况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上级的相关要求,大队认真排摸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初将379家单位列为2021年度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同时,制定、公告了2021年度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方案,并按照监督抽查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监督抽查开展情况

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全年大队先后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等整治行动,同时,结合重要节日安保工作,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全年累计检查单位2991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60份,督改火灾隐患3547处。其中双随机检查数436个次,督改隐患数564处。全年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1份,责令“三停”88家,罚款单位227家,罚款个人23人次,罚款金额221.64万元,拘留28人,临时查封28家。

三、监督抽查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平衡。全年受案查处重点单位99起,累计罚款83.3万元,分别占全年受案总数31.0%和罚款总数36.4%。对重点单位的处罚集中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和商市场,对这三类场所的受案处罚数为63起,占对重点单位处罚总数的63.6%。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高层公共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的处罚只有13起,消防执法力度明显不足,致使部分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二是隐患查处没有抓住主要矛盾。与火灾紧密相关的“违反规定明火作业,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7类案件查处较少,仅为全部案件数的20%。三是掌上执法录入不够规范。存在没有将检查的点位录入清楚、隐患照片不清晰、录入有缺项漏项等问题,且对推送至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的检查记录表未及时进行修改,导致和纸质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内容对不上。四是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开展较少。全年只和公安、民政部门进行了3次跨部门的联合抽查,缺少与其他主管部门的联动。

四、下一步打算

根据2022年度我区消防监督抽查情况,大队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做好全区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一是科学安排人员,合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打破重点单位责任分工界限,随机生成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交叉执法、全领域执法,防止执法工作回避矛盾、原地打转。二是系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双随机检查任务。认真对待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把双随机检查作为消费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规范检查情况的录入,确保圆满完成双随机任务。三是严格监督执法,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教育、民政、卫生等重点行业消防隐患治理,突出抓好学校、消防培训机构、养老院、涉疫隔离点、高层公共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统一抄告行业主要部门,督促治理解决。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对互联网+监管内的事项做到全覆盖,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发起的双随机专项检查,必要时牵头发起专项检查任务。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做到矛盾不回避、问题不掩盖,扎扎实实提升全区火灾防控能力。


附件:2022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doc


宁波市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