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1-155072 |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综合类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1-155072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综合类 |
目录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和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涉水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场修复振兴、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贯彻执行区政府农业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农业和水利资金有关政策,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和水利发展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1.推动农业和水利科技体制改革、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组织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组织农业科技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5.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16.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1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8.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9.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20.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督促指导街道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2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及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
2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和水利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农村和水利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涉水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科教法规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渔业渔政与水资源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河道管理中心。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1,078.80万元,支出总计21,078.8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23.27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003.6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99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3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60.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7.98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0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4.81万元,占12.68%;项目支出18,345.27万元,占87.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95.66万元,支出总计20,995.66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24.26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90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9%,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部分支出使用了上年指标结余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4.35万元,增长7.70%。主要原因是:内河水质综合治理、2019年台风“利奇马”救灾补助等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5.39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113.02万元,占0.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3.80万元,占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64万元,占1.42%;农林水(类)支出18,079.69万元,占88.9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26万元,占0.02%;住房保障(类)支出428.33万元,占2.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31.98万元,占5.5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6%,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部分支出使用了上年指标结余等。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区内其他单位分配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区内其他单位分配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金结算、退休人员增加、医保基数调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99万元,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补贴发放减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79万元,支出决算为5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该项目从其他单位转入。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发放减少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党建经费先使用党费专户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7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林大楼维修费用减少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4.77万元,支出决算为52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减少和人员经费发放减少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调剂的资金均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确权测绘项目尚未完成,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款项。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2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验收资金未拨付等。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等。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因机构改革原水利局转入的上年结转车辆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10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60.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9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使用区内其他单位分配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和使用上级历年结转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5.94万元,支出决算为42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减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4%。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8.61万元,下降69.12%。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部分项目已结束,2020年不再安排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660.53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21.15%,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9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占32.56%,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3.61万元,下降43.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占67.44%,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8.04万元,下降45.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农业水利考察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2020年度上级未安排因公出国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3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8万元,支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3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水利等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9.15万元,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预算的19.43%。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项目调研、考察、检查指导、验收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11团组,累计1,28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5万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项目调研、考察、检查指导、验收等接待211团组,1,28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9年度减少75.3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利业务用车和防汛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已在部门预算公开时同步公开。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预算执行挂钩,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内河水质综合治理等项目。根据季度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分析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和完成质量。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32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4.06%。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组织对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由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一是推进了都市农业平台建设,2020年完成创建现代农业庄园2个、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成功申报花木产业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二是推进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共开展林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15个,完成茶叶、葡萄、柑橘等良种化改造355.3亩;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4家,新培育农创客12名;四是提升了农业品质品牌,202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个,绿色食品续展2个,无公害农产品续展3个;五是加强了营销平台建设,2020年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及评比活动,获得金奖12个,提升了北仑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六是健全了绿色生产体系,2020年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和肥药两治,实现肥药减量约116吨;七是加强了农业保障工程建设,2020年推进农机智慧建设,新创建数字工厂1家,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保险深度达到0.38。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内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8.67万元,执行数为95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53个;二是完成历年创建的138个实施村垃圾分类日常运维;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5%;四是资源化利用率达100%;五是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村民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还存在不足,主要是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所导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做好宣传以外,针对村民中有大部分老年人的特点,更多地推广“传统曲艺和志愿者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模式,让垃圾分类知识更贴合村民认知,减少宣传对象的盲区;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及时下发内容最新的垃圾分类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除对各村宣传栏和主道两侧等张贴的分类标语和指示标志外,更对村民生活垃圾集中归集点设置宣传牌和分类指示牌,让村民在投放过程中有所对照,提高投放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 | 1008.67 | 953.31 | 10 | 94.5% | 9 | |||||||
其中:当年区级财政拨款 | 500 | 843 | 842.79 | — | — | ||||||||
上年区级结转资金 | 65.67 | 10.52 | |||||||||||
当年上级补助资金 | — | — | |||||||||||
历年上级结转资金 | 10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53个,对历年创建的138个实施村进行垃圾分类开展日常运维。 | 完成5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的创建,并完成138个历年创建实施村的日常运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53个 | 53 | 53 | 10 | 10 | |||||||
指标2:对历年创建的138个实施村进行垃圾分类开展日常运维 | 138 | 138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完成5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的创建 | 53 | 53 | 10 | 10 | ||||||||
指标2:完成138个历年创建实施村的日常运维 | 138 | 138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2020年底前通过5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的验收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5 | 5 | ||||||||
指标2:2020年底前完成138个历年创建实施村的日常运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5% | 65% | 65% | 10 | 10 | |||||||
指标2: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 100%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100%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 100% | 90% | 10 | 9 | |||||||
总分 | 100 | 98 | |||||||||||
自评等级 | 优 |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
内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95.15万元,执行数为2394.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区清淤18.3万方;二是完成16个水系沟通项目和8个村庄水环境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导致当年计划需延后完成;二是内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安排有限,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当年计划项目建设管理,质量安全与进度一手抓;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源节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内河水质综合治理 | |||||||||||
主管部门 | 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建管科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0 | 2395.15 | 2394.81 | 10 | 99.99% | 10 | ||||||
其中:当年区级财政拨款 | 1300 | 2000 | 1999.66 | — | 99.99% | — | ||||||
上年区级结转资金 | ||||||||||||
当年上级补助资金 | 120.00 | 120.00 | — | — | ||||||||
历年上级结转资金 | 275.15 | 275.15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全区清淤18.5万方;目标2:村庄水环境及水系沟通整治工程29个 |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全区清淤18.3万方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29个村庄水环境、水系沟通工程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清淤方量 | 清淤18.5万方 | 清淤18.3万方 | 10 | 9 | ||||||
指标2:水系沟通工程个数 | 19个 | 16个 | 10 | 8 | 较复杂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 | |||||||
指标3:村庄水环境工程个数 | 10个 | 8个 | 10 | 8 | 较复杂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工程质量要求 | 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 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按计划实施情况 | 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 大部分任务按时完成 | 5 | 4 | 较复杂工程施工周期长,需第二年续建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 | 成本控制不超概算 | 未超概算 | 5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人与自然和谐 | 人与自然和谐 | 人与自然和谐 | 10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水生态环境 | 水环境提升 | 水环境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可持续发展 | 环境可持续发展 | 环境可持续发展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 | ||||||||||
自评等级 | 优 |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小型农田水利补助项目纳入重点评价,项目正在进行中。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对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2020年度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2.26万元,执行数为491.3万元,完成预算的97.8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推进都市农业平台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健全绿色生产体系、推进农业保障工程等。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手续,其费用的拨付都是严格按照农业产业政策意见及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未发现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主要成效:城乡融合与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一是推进了都市农业平台建设,2020年完成创建现代农业庄园2个、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家,成功申报花木产业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二是推进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共开展林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15个,完成茶叶、葡萄、柑橘等良种化改造355.3亩;三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新认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4家,新培育农创客12名;四是提升了农业品质品牌,202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个,绿色食品续展2个,无公害农产品续展3个;五是加强了营销平台建设,2020年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及评比活动,获得金奖12个,提升了北仑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六是健全了绿色生产体系,2020年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和肥药两治,实现肥药减量约116吨;七是加强了农业保障工程建设,2020年推进农机智慧建设,新创建数字工厂1家,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保险深度达到0.38。
项目评价建议: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突出专项扶持。农业发展资金集中向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倾斜,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更好发挥农业发展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培养新型农民队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提升农业设施设备水平,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农业领域干事创业,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业务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4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附表: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