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结合我区目前城市化进程、未来发展规划,现将北仑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通告如下:
一、犬类重点管理区 小港街道:绕城高速——通途路——小港、戚家山边界——甬江合围区域(含道路) 戚家山街道:小港、戚家山边界——320省道——青峙一号路——海岸线——甬江合围区域(含道路) 新碶街道:富春江路——泰山路——新碶、大碶、霞浦边界——泰山路——珠江路——海岸线合围区域(含道路) 大碶街道:沿山公路——329 国道——新碶、大碶、霞浦边界——泰山路合围区域(含道路) 霞浦街道:珠江路——泰山路——新碶、大碶、霞浦边界——329国道——临港二路——海岸线合围区域(含道路) 柴桥街道:盟光路——学子路——芦江北路——环镇北路——穿咸线——329 国道合围区域(含道路) 白峰街道:牛头山路——峰城路——329 国道——峰城路一一六和路——海岸线合围区域(含道路) 郭巨街道:兴巨路——凤山路——霓虹路合围区域(含道路) 春晓街道:春晓大道——东塘路——沿海中线合围区域(含道路) 梅山街道:港湾路——盐田大道——港城路——梅山大道——成海路——海毓路——港城路——海润路合围区域(含道路) 大榭街道:大榭本岛范围 二、犬类一般管理区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仑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仑政〔2020〕22号)予以废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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