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68号),经审查,下述校外培训机构选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事项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同意下述校外培训机构选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
请下述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2020〕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按选登记程序做好财务清算等后续工作。具体选登机构名单见后。
选登机构
选登后机构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童心绘培训学校
宁波市北仑童心绘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春华教育培训学校
宁波市北仑区春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此复。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