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宁波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浙港政罚-BH【2019】3号、浙港政罚-BH【2019】7号的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宁波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披露已超过一年期限,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0574-89384349。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