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1-147305 |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渔业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1-147305 |
组配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渔业 |
朗读
近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巡查渔船回港休渔情况,现场向渔民发放关于伏季休渔的相关宣传资料,并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星阳菜场和饭店等地,向海鲜摊贩和饭店负责人发放幼鱼保护和伏季休渔的相关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全区33艘大小海洋捕捞渔船已全部回港休渔,其中29艘小型海洋捕捞渔船已全部停泊在北仑各渔船码头,两艘外海渔船已回到象山石浦渔港,另外两艘外海渔船已回到舟山沈家门渔船码头。
根据相关规定,全年禁止销售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幼鱼品种包括带鱼、银鲳、小黄鱼、大黄鱼、鲐鱼和三疣梭子蟹。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包括带鱼、大黄鱼、龙头鱼、虾蛄、小黄鱼、银鲳、鲐鱼和梭子蟹。市民若在禁渔期间发现销售行为的,可拨打电话967201进行举报。根据2021年伏休规定,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的渔船自5月1日中午12时起进入伏季休渔期。其中,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