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88X/2021-147305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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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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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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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渔船回港休渔情况实地巡查

近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巡查渔船回港休渔情况,现场向渔民发放关于伏季休渔的相关宣传资料,并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星阳菜场和饭店等地,向海鲜摊贩和饭店负责人发放幼鱼保护和伏季休渔的相关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全区33艘大小海洋捕捞渔船已全部回港休渔,其中29艘小型海洋捕捞渔船已全部停泊在北仑各渔船码头,两艘外海渔船已回到象山石浦渔港,另外两艘外海渔船已回到舟山沈家门渔船码头。

根据相关规定,全年禁止销售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幼鱼品种包括带鱼、银鲳、小黄鱼、大黄鱼、鲐鱼和三疣梭子蟹。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包括带鱼、大黄鱼、龙头鱼、虾蛄、小黄鱼、银鲳、鲐鱼和梭子蟹。市民若在禁渔期间发现销售行为的,可拨打电话967201进行举报。根据2021年伏休规定,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的渔船自5月1日中午12时起进入伏季休渔期。其中,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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