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流管中心〔2021〕11号
各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融合性社会组织示范点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融合性社会组织工作责任,我中心制定了《北仑区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示范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6日
北仑区流动人口融合性社会组织示范点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内容 | 标准 | 基本分 | 自评分 | 备注 |
登记备案 | 社会组织在街道备案的得5分。 | 10 | ||
社会组织在区民政局登记的得10分。 | ||||
专职副会长 配备 | 专职副会长是共产党员的得4分。 | 16 | ||
专职副会长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得4分。 | ||||
专职副会长年龄50周岁以下的得4分。 | ||||
专职副会长在北仑区居住时间3年以上的得4分。 | ||||
队伍建设 | 社会组织机构齐全,会长、副会长、理事、联络员人员到位的得10分,每少1人扣1分。 | 30 | ||
社会组织入会率达到区域流动人口总数的10%以上的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
社会组织会员活动参与率达30%以上的得10分,每降3个百分点扣1分。 | ||||
机制建设 | 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运行规范的得3分。 | 10 | ||
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的得2分。 | ||||
在社区有专门的规范工作室或活动室的得5分。 | ||||
活动开展 | 开展人员走访、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就业服务、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公益互助等志愿服务工作的得10分,每少1项扣1分。 | 24 | ||
组织参与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出租房屋安全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且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素质和技能培训活动的得10分,每少1项扣1分。 | ||||
1年2次以上向社区(村)报告融合组织工作情况的得4分,每少1次扣2分。 | ||||
工作评价 | 工作开展正常,区域流动人口情况详实,记录齐全,群众满意度高的 | 10 | ||
附加分 | 工作有特色,社会效益明显,获省市区主流媒体报道的酌情加分。 |
备注:考核评分80分以上的达标。